《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旨在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以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现代畜牧业,并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法规明确了国家对草原实行科学规划、全面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的方针,并强调了各级人民政府在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管理中的责任。法规还规定了草原权属、规划、建设、利用和保护的具体措施,以及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法规重点:
1. 草原定义与范围:
明确了草原包括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2. 权属规定:
草原属于国家所有,除非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
3. 规划与建设:
国家实行统一规划制度,鼓励投资建设草原,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4. 合理利用:
规定了草原承包经营者的责任,包括不超过核定的载畜量和保持草畜平衡。
5. 保护措施:
包括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原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禁止开垦草原等。
6.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设立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规意义和影响:
该法规对于保护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畜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为草原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有助于提高公众对草原保护的意识。
新法变化内容:
2021年修正版对草原法进行了更新,以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新要求,但具体变化内容未在文本中详述。
企事业单位义务与权利:
- 义务:遵守草原法律法规,保护草原,不得侵占、买卖或非法转让草原,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保持草畜平衡。
- 权利:依法享有草原使用权,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
- 合规红线:非法批准征收、征用、使用草原,非法开垦草原,破坏草原植被等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