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部分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式样示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标准制定计划,今年,将在《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基础上制定有关车身反光标识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增加主要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式样的示例。目前,该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现先将《部分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式样示例》下发你们,请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中参照执行。?? ??? 附件:《部分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式样示例》 部分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式样示例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级公路的不断增加,车辆行驶速度不断提高,在夜间等低能见度条件下发生的车辆追尾或侧碰事故时有发生。为有效降低此类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我国于2002年12月21日颁布实施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并于2003年10月发布了第1号修改单,对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颜色、逆反射系数等主要技术参数及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基本要求作了规定。2004年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进一步明确需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车型。为加强源头管理,配合标准的实施,国家发改委于2005年将车身反光标识纳入汽车产品《公告》审查内容,对未按要求粘贴的车型是不予《公告》审查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下发了第137号公告,将该类产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自2005年12月1日实施3C认证,2006年12月1日执行检查;2006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06〕161号),一些省市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从当前应用的情况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不够规范,未按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所用反光膜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特别是逆反射系数等参数远远达不到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中对一级反光膜材料或二级反光膜材料的要求,有些车身反光标识甚至使用车牌级反光膜或干脆使用涂刷红白油漆代替,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对于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收效甚微。鉴于此,编制本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识别等建议,旨在通过图解加文字说明的形式指导规范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和进行质量把关。 二、粘贴通用要求 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地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其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车辆后部粘贴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得少于车辆后部宽度的80%(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原则上不允许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