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做好2014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甘肃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4/03/25 颁布日期: 2014/03/25
颁布机构: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甘肃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4/03/25
颁布日期: 2014/03/25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4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甘肃矿区环保局:   为认真落实环保部《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10号)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与甘肃保监局《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甘环发〔2013〕19号)精神,加快推动企业履行环境责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动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范围   (一)《甘肃省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企业名单》、《全省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重点企业名单》、《国家级和省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监管源名单》、《甘肃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点监管源名单》内的企事业单位(已关闭、停产的除外)应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2014年列入省、市(州)、县(区)重点监控的企事业单位(已关闭、停产的除外)应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鼓励其它企事业单位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的服务范围   (一)由中盛国际保险经纪公司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盛国际)协助省环保厅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调查研究、环境风险评估、保险合同履约监督等工作。   (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为我省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项目提供保险服务。   三、相关工作和要求   (一)2013年已参加环境污染风险评估而未投保的企业,不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按照2013年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结果进行投保工作;没有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而有投保意愿的企业,由市(州)环保局下发环境风险调查问卷指导企业填写,并将填写完备的环境风险调查问卷电子版发送至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由其安排专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二)各市(州)环保局要进一步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通过开展环保政策法规培训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措施,不断提高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认识,督促相关企业积极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三)中盛国际甘肃分公司和四家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要针对去年试点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修订保险条款,完善保险合同,确定更加合理的保险费率,提高为参保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应主动加强与各级环保部门的工作衔接,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并报省环保厅。   (四)各市(州)要将重点放在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生产及经营单位以及省、市(州)、县(区)重点监控的企事业单位,尤其要将生产规模较大、环境风险隐患较多、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事业单位先期纳入投保范围,确保完成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年度任务。   请各市(州)环保局按要求将企业投保进展情况报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   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李沛银   联系电话:0931-8790017 0931-8417246(传真)   电子邮箱:gshbtfgc@163.com   中盛国际甘肃分公司   联 系 人:钱沛泉 彭 黎   联系电话:13620482228 13919911392   中盛国际甘肃分公司服务专线:0931-4560228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3月25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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