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工作指引

颁布机构: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州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3/07/09 颁布日期: 2013/07/09
颁布机构: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州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3/07/09
颁布日期: 2013/07/09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 (穗经贸函〔2013〕823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有关企业及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   为加大力度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引导更多企业参与清洁生产行动,实施转型升级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广州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将《广州市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工作。   附件:广州市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工作指引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7月9日   附件   广州市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工作指引   为加大力度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引导更多企业参与清洁生产行动,实施转型升级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广州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我市参与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的企业,引导企业通过快速清洁生产实施改善方案。   清洁生产实地评估是指对企业的生产和服务提出改进方案并加以实施的过程,达到转型升级、节约能源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使用有毒有害物料及削减污染物排放的目的。包括:   (一)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改造;   (二)过程控制优化;   (三)原辅材料和能源替代;   (四)产品(设计)升级;   (五)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防治;   (六)生产管理改善。   二、工作程序   (一)登记备案。   企业登陆广州清洁生产网(www.gzcpc.org)填报《广州市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登记表》(附件1)。   (二)开展实地评估。   1.企业依托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实地评估工作。   2.至少完成1个中/高费和2个无/低费的清洁生产方案,方案实施后稳定运行2个月并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绩效。(中/高费方案的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   3.编制《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报告》,清洁生产改善方案及实施效果真实可查,方案在实地评估期间内完成。   (三)提交评估验收申请。   将以下申请评估验收的资料提交至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   1.《广州市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验收申请表》(附件2)。   2.《广州市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报告》(附件3)。   (四)组织评估验收。   1.评估验收工作由市清洁生产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统筹安排,市属企业清洁生产实地评估验收工作由市经贸部门会同市科信、环保部门组织;区属企业由区、县级市经贸部门组织;具体会务由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协助组织。   2.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验收采用现场核查、召开集中评审会议的方式进行。   (1)现场核查由经贸部门、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和技术专家(必要时)共同到企业现场核查《清洁生产实地评估报告》内容真实性、清洁生产方案完成情况及效果。   (2)评审会议由市经贸部门会同市科信、环保部门及相关区、县级市经贸部门,每半个月组织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和有关专家(包括节能、环保和行业专家)对完成现场核查的企业进行集中评审。   (五)表彰。   市经贸委分批发布通过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验收企业名单,颁发“广州市参与清洁生产行动证书”,同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   三、其他说明   1.鼓励企业通过验收后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企业通过实地评估验收1年后,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并取得新绩效的,可根据《关于调整广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的通知》(穗经贸函〔2010〕685号)要求提出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通过审核验收后授予“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称号。鼓励各区、县级市对通过实地评估验收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和补助。   2.鼓励绩效突出的企业直接申报清洁生产企业验收。企业按照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符合《关于调整广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的通知》(穗经贸函〔2010〕685号)要求的,可直接按照程序验收,通过审核验收后授予“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称号。   3.没有通过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实地评估验收的企业,经整改后,可按程序重新提出评估验收申请。   附件:1.广州市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登记表   2.广州市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验收申请表   3.广州市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报告范本(略)   附件1   广州市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登记表   (单位公章) 企业名称   主管部门或 行业协会   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负责人   固定电话和手机   邮箱地址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传真号码   注册资金(万元)   监管类型   法人代码证号码   企业类型 □大型   □ 中型   □小型 产品和产量   企业年产值、主要能源和资源消耗量、综合能耗总量 (近三年情况) 年度 产值(万元) 电(万kWh) 燃气(m3) 原煤(t) 油(t) 综合能耗(tce) 新鲜水(m3)                                                 主要污染物名称1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   主要污染物名称2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   主要污染物名称3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   有毒、有害原料名称及数量   工业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名称及数量   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实地评估进度安排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企业简介      备案登记情况     年  月  日   注:“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填写“省/市国资委或相应行业协会”;“企业类型”填写国资、民营、港资、台资、中外合资等;“监管类型”填写中央、省、市或××区(县级市)监管。   附件2   广州市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实地评估验收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监管类型   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固话   手机   邮箱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传真   已实施中/高费方案 (多个方案请另附纸张填写) 方案名称   方案类别   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投资金额   经济效益   环境社会 效益   合计总投资 万元 总经济效益 万元 已实施无/低费方案 (多个方案请另附纸张填写) 方案名称   方案类别   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投资金额   经济效益   环境效益    方案名称   方案类别   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投资金额   经济效益   环境效益    总投资 万元 总经济效益 万元 年效益汇总 节资源  (吨)   节资源   (吨)   提高中水回用率(%)   节电(万千瓦时)   节原煤(吨)   节LPG(立方米)   节蒸汽(吨)   节柴油(吨)   节天然气(立方米)   提高水复用率(%)   提高生产效率(%)       削减废水(吨)   削减COD(吨)   削减NH3-N(吨)   削减VOCs(吨)   削减SO2(吨)   削减NOx(吨)   削减固体废弃物(吨)   削减粉尘(吨)   削减危险废物(吨)   其他   合计节能(吨标煤/年)   减排当量二氧化碳(吨/年)   总经济效益   区、县级市经济贸易部门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市经济贸易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注:   *“企业类型”填写国资、民营、港资、台资、中外合资等;“监管类型”填写中央、省、市或××区(县级市)监管。“方案类别”填写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改造、过程控制优化、原辅材料(能源)替代、、产品(设计)升级、污染物控制及综合利用、人员和管理提升。   *多个方案请另附表格描述填写。所有中高费方案的汇总绩效填入表中。(无需填写计算过程)   *把绩效显著的2个无低费方案填入表格中(管理、人员等方面无低费方案无需填入)。无低费方案汇总绩效填入表中。(无需填写计算过程),多个方案请另附表格描述填写。*特别注意:填写时按国际标准单位填写,经济效益按年收益经济效益计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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