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颁布机构: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3/06/21 颁布日期: 2013/06/21
颁布机构: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3/06/21
颁布日期: 2013/06/21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3]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区水务局拟订的《闵行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6月21日   闵行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及水利部关于上海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闵行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闵行区委、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依据,以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目标体系的建设为抓手,围绕闵行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工作主线,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落实到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相关企业的考核制度,提升水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促进闵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目标的实现,推动闵行“全面调结构,深度城市化”的规划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开发、优化配置、统筹协调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分期落实、滚动推进、因水制宜的原则;坚持节水优先,控制总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基本建立起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全面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进一步完善论证充分、监管到位、科学开发的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努力推进智慧、生态、宜居闵行的建设。市政府已向闵行区下达了2015年所有控制目标,具体要求是:到2015年区用水总量控制在每年5300万吨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0年下降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1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50%,污水处理率达到90%。   二、控制总量、加强监管,保障水资源的科学利用   (一)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管理   闵行区取用水为自来水、地表水、地下水。区水务局对地表水日取水量小于2万吨的取水户进行取水许可和日常监管。按照市水务局下达的闵行区水务局监管的取水户“十二五”期间取水总量控制在每年取水量小于5300万吨的指标量,以及闵行区“十二五”规划发展要求,编制各取水户的用水标准和水量分配方案,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方式和水量分配明细各行业用水权益,建立本区和重点企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达到取水总量控制目标。   (二)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将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意见作为取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依据,严格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高耗水、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对违反规定的,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一律责令停止。   (三)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取用水总量控制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和年度取水计划审核。规范农业用水和环境用水的取水管理,严把取水许可证换发环节的取水许可量核定关,从严削减不合理取用水指标。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切实做好非农业单位取、退水水质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各取水单位取、退水水质变化以及现有取水口取水设施有无变化等情况,并对个别退水水质超标单位上门进行超标情况摸排,分析查找原因,制定相应措施,督促及时整改,确保退水水质达标排放。加强取水计量装置校核工作,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对部分误差率高或装置失效的企业,要求其整改,保证计量装置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三、提高效率、积极实践,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强化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   区水务局积极与市计划用水办配合、协调,扩大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管理覆盖面,协助市计划用水办对用水大户实施动态管理。   (二)健全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新建项目必须在初步设计或总体设计文件阶段同时编制节水篇,规模以下(月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下)项目可将节水内容纳入节能篇,所有建设项目的节水措施方案应在初步设计或总体设计征询时一并审核,审核意见作为排水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未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发放取水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供水企业不得正式供水。   (三)巩固和发展节水示范点建设   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指导,以提高用水效率、促进防污减排为核心,积极开展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计划于“十二五”期间创建完成2家节水型工业园区, 10家节水型企业、1家节水型示范企业、100家节水型小区、12家节水型示范小区和5家节水型学校。   (四)推进开展镇管供水管网改造   根据市水务局对自来水小口径管网改造的相关政策,结合城中村、老宅基地去留,对保留地区的自来水管网进行改造,提高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   (五)推动农业节水工程建设   为实现2015年期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15的目标,对现有农田(菜田)的数量、分布、灌溉体系进行调查,计算目前我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数值,分析我区机口、渠系的损耗,并提出改造计划。区农委根据种植作物的需水要求,鼓励应用滴灌、微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装备,积极提高农田灌溉效率。   (六)推进工业节水工作   到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0年下降30%。在市水务局的指导下,确定本区工业用水考核企业名单,落实责任,稳妥推进。根据企业名单提供考核工业企业的用水量现状,区统计局计算考核口径工业企业万元总产值水耗,提供数据给区水务局,并及时反馈市统计局核算的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数据。“十二五”期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各工业园区将通过调整工业经济结构,发展节水型工业,以节水防污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禁止引进和逐步淘汰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在工业园区建设层面,鼓励工业园区建立信息平台进行企业间水资源梯级利用,加强以用水定额管理为基础的工业用水全过程管理,以及加强重点领域工业节水先进科技研发和应用改造。   (七)推进生活用水和其他领域节水   “十二五”期间,在市计划用水办、市属自来水公司的指导下,区经委引导企业使用节水器具,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积极推进老居住小区使用节水器具,区机管局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节水器具使用,区绿化市容局推进绿化、公园、公共厕所节水器具使用,同时通过加强对服务行业、高等院校等的用水监管,促进节约用水,并鼓励建设沿河取水设施,开展河道水代替自来水用于绿化浇灌的措施。   四、限制纳污、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水环境保护   (一)加强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   落实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水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强对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的监管和指导。推动落实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污染源截污纳管项目和居住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区城投公司及相关街镇联合整治周浦塘等七条段区级以上骨干河道工程。加强污水治理,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同步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推进落实河道建设、养护、管理和巡查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强化考评,形成河道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基本恢复河网生态的良性循环,提升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水污染、水安全事件,提高综合处置涉水事件能力。   (二)严格饮水水源地的保护   马桥镇彭渡村西河泾以西地区为黄浦江上游取水口水源保护地,区环保局、区水务局、马桥镇开展饮水水源地保护达标建设,清拆整治和围栏建设,确保截污纳管和关闭入河排污口,并逐步推进全区范围内水源地的环境整治。   (三)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   在全面调查掌握入河湖排污口情况的基础上,完善建设项目入河湖排污口审批制度,将河湖纳污能力作为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的依据,并结合水利普查,完善入河湖排污口的登记、核查和监督管理。   (四)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加强对污水厂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厂污泥得到稳定化、规范化处置,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在线监测设备改造,确保在线设备正常运行。按照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市“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落实提标改造工作。   五、健全体制、完善法规,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一)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   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实施取水许可、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的管理体制,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水资源工作的管理机制、队伍建设机制、激励机制和培训、学习机制。   (二)建立责任体系和考核办法   制订《闵行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闵行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监测、统计和考核办法》,采取指标考核、目标考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考核内容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部门和企业,并纳入对责任单位的考核体系。   六、实施步骤   根据市水务局统一规划管理,结合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任务和控制指标,2013年开始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稳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一)宣传发动   结合第二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二十六届“中国水周”主题活动的开展,通过广场活动、专项培训以及社区、企业、学校宣讲的形式,向社会群众大力宣传节水护水知识,提高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知晓率,全面提升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意识,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制定方案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摸清家底,分析指标,制定《闵行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三)分解任务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有序开展,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企业,并于年底前建立“三条红线”控制体系,有序推进各项控制指标的实现。   (四)完善细化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应畅通渠道、通力协作,具体工作开展前认真分析、制定计划、加强组织、确保落实,阶段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汇总、总结得失,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全面提升工作成效,从而完善本区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   2014年实施上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区县平台和监控设施建设,落实指标、目标、任务并实施监测、统计和考核。2015年迎接考核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执行、管理、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工作,按职责分解至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企业。区水务局会同区文明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建设交通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制定措施和考核办法;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负责。   (三)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长效、稳定的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稳步、有序推进。   (四)加大宣传培训   充分把握水法宣传周、世界水日等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意的节水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和参与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   (五)加大执法力度   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加强执法监督,严格取水、用水、节水、排水等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能力,提高全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意识。 闵行区水务局 2013年6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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