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7/01 |
颁布日期: |
2013/07/01 |
颁布机构: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7/01 |
颁布日期: |
2013/07/01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政发〔2013〕2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健全社会公共应急体系,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服务全省“四化两型”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到五年时间,形成指挥统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社会综合应急体系,明显增强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与应急响应、处置与应急救援、评估与恢复重建及应急保障能力,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三)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制,统一指挥协调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办事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有关职能部门要健全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指挥机制,根据需要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设备。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应将应急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人员。
(四)完善应急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应急联动机制,强化报送手段,拓展信息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信息报送和处理时效性,快速联动处置突发事件;要继续深化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和日常交流等合作内容,快速、妥善应对跨区域突发事件。各级国土资源、水利、交通、林业、气象、环保、卫生、人防、地震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通报发布制度,加快建设以气象预警发布系统为依托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五)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突发事件新的变化和特点,及时编制、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基层重点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编制,做好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工作,不断调整、优化预案体系,切实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预案制定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活动,检验和提高实战能力。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演练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六)贯彻落实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省“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认真研究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办法,形成上下协调的政策支持体系。要研究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做好“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要加快应急体系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七)完善应急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应急管理工作实践的规律和经验,按照应急管理有关法规精神,研究制订应急物资储备调用、财产征收征用补偿、救援队伍派遣补偿、救援车辆绿色通道、巨灾风险保险等政策制度,逐步落实应急救援队员医疗、工伤、抚恤、保险等政策措施。要制订扶持应急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产品研发与制造,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三、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八)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市、县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以及有关部门专业应急平台建设,遵循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平台技术规范标准,整合应急资源,加快升级改造,实现与省政府应急平台信息共享,形成互联互通的综合应急平台体系。要拓展应急平台建设渠道,可以采取财政投资建设、企业援助建设、企业建设政府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建设进度;要加强应急平台应用工作,坚持边建边用、以用促建,逐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日常值守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落实应急平台各项保障工作,将建设和运转维护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给予安排和保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要安排必要人员和设备以满足应急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
(九)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制订培训计划,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安排课时和班次,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部门要将应急知识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应急知识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课堂和幼儿园;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应增加相关应急知识专题课程。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强指导,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
(十)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构建以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应急管理专家队伍为支撑、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为重要补充的应急队伍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改善技术装备;要建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发挥突发事件处置的决策支撑作用;要加强基层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社会组织的作用,构建应急救援社会参与平台。要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管理制度,加强指挥协调,完善运行机制,加大经费和装备保障力度,提高应急联动、协同作战和综合救援能力。
(十一)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应急资源,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探索和推行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补贴相结合等多种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需要,考虑区域覆盖范围,兼顾地区需求差异,建立和合理布局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加强物资动态管理,及时维护和补充更新。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强监督指导和数据收集,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健全基层应急体制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社区、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为重点,明确基层应急管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编制符合实际、简明适用的应急预案。要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开展突发事件先期处置、信息引导、善后保障等工作。要根据情况建立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应急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介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和加强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加强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基层单位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及社会矛盾纠纷等,建立完善风险隐患动态监管机制,实时监测、定期排查、及时发现、有效整改。要加强基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城镇和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充分考虑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要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需要选择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场馆、公共绿地、人防工程等建筑设施建立各类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应急指示标识和必要设施器材,满足应急避险需要。
(十四)加大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引导培育社会风险意识,探索利用保险等市场手段防范和分散风险,鼓励公民、法人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灾害救助、慈善捐赠等应急管理全过程,形成团结互助的社会风尚。要结合实际制订应急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防灾避险效果好的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各基层单位和组织要开展经常性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活动场所,通过知识讲座、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形式和各种现代传媒手段,宣传普及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技能。新闻媒体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要求无偿开展应急管理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基层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
(十五)加强基层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和预警发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按照“一专多能、一员多用”的原则整合资源,建立统一的基层信息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完善薪酬、考核等制度,逐步提高工作和装备条件。要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和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不断增强突发事件信息快速获取和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突发事件预警能力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健全预警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利用多种信息发布手段,不断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对突发事件实现快速反应、及时预警,将问题和危机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六)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应急规划建设任务的实施。要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作为各级政府目标管理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十七)加大应急管理工作投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投入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系,按照现行事权和财力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担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结合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落实有关应急准备金和应急管理财政扶持政策,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要加大对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在人员、资金、政策等方面按要求统筹安排,并加强绩效考评和目标管理。要建立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资源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应急队伍有偿服务、应急救援社会参与等政策措施。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制订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加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投入。高危行业企业要安排应急专项资金,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资源维护更新的需要,建立应急管理资金投入长效机制。
(十八)加强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级政府、负有应急职能的部门单位和重要行业企业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时期实行24小时双岗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要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按规定及时、准确、客观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要不断加强信息研判,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要完善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按照相关预案规定及时、准确通报和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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