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湖南省水利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0/07/09 |
颁布日期: |
2010/07/09 |
颁布机构: |
湖南省水利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0/07/09 |
颁布日期: |
2010/07/09 |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各大型灌区管理局(处):
为顺利完成2010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及时发挥投资效益,水利部于6月30日召开了签订2010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视频会议,明确了目标责任,并对下阶段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现将贯彻这次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抓紧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1年春灌前投资计划100%完成、工程质量100%合格。要以此为目标,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并把责任制落实到每个重要环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做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确保前期工作进度与质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要积极落实前期工作经费,组织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单位承担年度实施方案设计任务。建立前期工作领导责任人和设计审查责任人制度,确保设计质量。
三、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各市(州)局及有关单位要负责向市(州)级政府汇报并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和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资金。
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遵循水利建设有关程序,切实落实好“四项制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同时,各灌区项目法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加强工程建后管理,进一步健全灌区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灌区管理单位“两费”到位,建立保证工程正常运行的水价机制,加强工程维修养护,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六、加强督促检查,提高监管效能。为加强大型灌区建设项目管理,水利部将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飞行检查是事先不通知被检查单位而对其实施快速的现场检查,它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真实情况,克服形式主义和检查走过场的不足。飞行检查部署周密,行动快速,公正严明,可提高监管效能,可起到震慑作用。因此,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做扎实,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稽查、审计、专项检查(包括飞行检查)及考核,并对下达的整改意见,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同时,各大型灌区管理单位要继续落实好旬报制度,认真及时报送2010年度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省厅还将对各市(州)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工程开工率、投资计划完成率以及各项检查、考核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排序通报,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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