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做好2012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甘肃省林业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甘肃省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07 |
颁布日期: |
2012/03/07 |
颁布机构: |
甘肃省林业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甘肃省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07 |
颁布日期: |
2012/03/07 |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甘林造函〔2012〕94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2012年省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林业系统全年安全生产和春季造林安全生产工作。现就2012年深入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一)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文件精神,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要围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使之成为衡量林业行业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坚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推进安全发展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单位、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单位、进企业活动,努力提升工作人员安全素质。广泛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林业行业的安全意识,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成为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源泉和思想动力。
三、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一)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效能,强化事故防范,紧紧抓住春季造林、森林防火等事故易发时期,全面推进安全与规范生产相结合、与强化科学管理相协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目标考核和示范推动,深化专项治理行动。各单位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订详细的检查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和设备、设施的管理。一是要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做好本单位车辆保养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车辆和驾乘人员的安全;二是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办公场所、家属区的秩序整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彻底清除火灾隐患;三是要强化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在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严防管理不慎造成被盗、丢失、泄漏、爆炸等事故;四是要加强在建工程现场管理,整顿秩序,规范施工,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立即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完善制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单位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和信息传递工作。
四、坚持落实责任,切实肩负起安全发展使命
(一)切实落实单位和生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强化单位综合监管、部门安全管理和监督,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制度。着力发挥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一票否决”制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事故调查进展和查处结果,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各市(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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