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关于实施上海市奉贤区2012―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颁布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16 颁布日期: 2012/03/16
颁布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16
颁布日期: 2012/03/16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奉贤区2012-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沪奉府〔201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奉浦、金海社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推动经济转型,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生活质量,全力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根据《上海市2012-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的要求,现就实施上海市奉贤区2012-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简称“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做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更加突出环境保护优化发展   今后三年,是奉贤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树环境优先品牌,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的关键时期。各镇、开发区、社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将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举措,以“削减总量、提高质量、防范风险、优化发展”为根本,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工作思路上重点体现“四个转变”,即发展战略从末端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优化发展转变;控制方法从单项、常规控制向全面、协同控制转变;工作重点从重基础设施建设向建管并举、长效管理转变;区域重点从中心城区为主向城乡一体转变。在工作重点上突出“四个注重”,即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更加注重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结构优化,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和创新管理。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的任务,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考核要求。   二、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为目标,全面推进八大领域的环境保护和建设   (一)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以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为核心,全面关闭区域内小水厂,推进水源地风险源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完善水源地监测因子,切实提高饮用水源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与城镇发展相匹配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工程,全面实施截污纳管攻坚战。到2014年底,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85%(创模建成区生活污水纳管率达95%以上),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理率100%。加强节水管理,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工作。深化河道综合整治与水生态修复,继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河道的生态环境水平。开展近岸海域环境治理与保护。   (二)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全面推进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全面推进高效除尘改造,并进一步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大力推进中小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到2014年底完成“十二五”总量控制80%的中小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一步深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坚持公交优先战略,继续提高更新车辆排放标准,全面完成财政拨款的黄标车淘汰工作;扬尘污染控制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的长效管理;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PI)达到和优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0%以上。   (三)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完善噪声污染防治体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推进垃圾渗滤液安全处置和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到2014年底,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减少15%以上(以2010年为基数);努力完成区级生活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建设任务;全区生活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环境噪声达标区”不断扩大,全区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四)加强工业区环境管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把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为突破,加快推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布局优化和环境整治,切实推进节能减排,缓解地区性环境矛盾,优化经济发展。到2014年底,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的结构调整,17个工业区块外的企业逐步向工业区块集中;17个工业区块实现污水全部纳管;区域内所有“双有双超”企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星火开发区、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初步建立;星火开发区启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全区污染源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区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五)加强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源头减量、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为原则,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以村庄改造为抓手,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着力加强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农业源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完成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基本完成不规范畜禽养殖整治任务;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完成8000户村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改造工程;创建10个左右上海市生态示范村。   (六)完善绿地林地系统,构建生态宜居城区。按照“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加快推进绿地林地建设,优化城市生态格局,提高绿化生态效益。从区域生态绿地和城镇园林绿地两个层面来构筑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网络系统。推进各类环保创建、学校环境教育和社区环保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到2014年底,全区城镇绿化覆盖率30%以上,绿地率28%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以上,建成国家级生态村1个,国家级生态镇1个,新建上海市生态镇1个,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力争达到85%,区级绿色学校达到50%以上,国际生态学校1-2所,创建6-9个绿色小区。   (七)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辐射监管、应急等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监测能力、执法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到2014年,建立起“数字环保”环境监管信息化平台;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达100%。   (八)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启动新城低碳示范建设。以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争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认真编制规划和积极推进系列工作,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的协调统一,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和建设上新台阶,力争到2014年底基本达到各项创建指标考核要求。贯彻“低碳?生态?智慧?宜居”的发展理念,倡导新能源、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重视节能减排,强调城市土地利用的集约化与紧凑化,提高城市资源的循环综合利用,提倡低碳生活方式,积极推进“上海之鱼”、能源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努力将南桥新城建设成为一座功能完善、优质而富有活力的低碳生态城。   三、以完善环保管理机制为重点,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一)强化协调推进机制,创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和强化镇级环境保护功能,探索建立镇级环保机构,明确职能,充实力量,提升能力,并建立一支村企环保管理队伍,构建全覆盖的管理网络。以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核心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制和责任单位负责制,全面落实责任和形成合力。强化环保绩效考核,把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创模指标达标情况、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环境质量状况等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在各类评优创先活动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二)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完善环境保护经济政策。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环保的投入力度,环保投入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3%左右,重点向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倾斜。强化环境经济政策引导,完善和落实污染减排、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农村整治、生态建设等相关补贴和激励政策。健全资源环境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和敏感生态区域保护的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机制。要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三)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提升环保监督管理水平。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环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执行区域、行业限批和挂牌督办等督查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普及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引导公众及社会组织开展环保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市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倡导全社会逐步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形成环境保护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各镇、开发区、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实“四个转变”和“四个注重”,坚持“三重三评”(即在全面推进中重治本、综合治理中重机制、资金投入上重实效,环境保护的成效让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明确责任,聚焦力量,组织推进好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积极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的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统筹、行业指导和跨行业、跨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各镇、开发区、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区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计划节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实效。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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