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加强速生丰产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湖南省林业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湖南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5/11/08 颁布日期: 2005/11/08
颁布机构: 湖南省林业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湖南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5/11/08
颁布日期: 2005/11/08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速生丰产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 (湘林防[2005]24号) 各市州林业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大力发展非公有林,鼓励全社会参与速生丰产林工程建设,使我省速生丰产林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大面积营造速生丰产林的同时,局部地方还存在规划设计不科学、苗木检疫监管措施不严、经营管理不善,预防有害生物措施不力等现象,从而导致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本土林业有害生物在局部严重发生。为切实保护速生丰产林建设成果,培育健康森林,使速生丰产林有害生物得到可持续控制,各地要切实加强速生丰产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速生丰产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效遏制和积极预防有害生物严重发生趋势,是推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巩固绿化成果、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减轻灾害损失、保护农民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随着我省速生丰产林重点工程的深入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速生丰产林发展过程中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突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列入议事日程。要安排人员和经费,建立责任制度。速生丰产林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要成立有主管领导挂帅,森保、造林、林政、计财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速生丰产林有害生物防治办公室。   二、采取有效措施,把防治工作抓紧抓实   根据速生丰产林培育全过程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特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防治工作贯穿速生丰产林建设的全过程。   (一)准确掌握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情况。对现有的速生丰产林,要尽快查清其树种来源、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及危害状况,确定主要监测对象,建立数据库。   (二)加强新造林地的管理。对新造速生丰产林,必须有县级森防检疫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规划设计,设计方案要有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措施;将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指标纳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对达到或超过病虫鼠害严重发生指标的新造林地不予造林验收。   (三)加强种苗检疫监管。对境外、省外引进种苗,要严格执行引种审批和检疫要求书制度,必要时对苗木进行复检,确保造林苗木健康安全。强化引进林木种苗检疫隔离试种和检疫监管,规范调运检疫程序,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对外地调入苗木造林,要严格审验《植物检疫证书》。对本地苗木造林,要严把种苗产地检疫关,凡本地出圃苗木必须有《产地检疫合格证》。   (四)抓好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各地要按照“监测全面、预测准确、预报及时”的要求,将速生丰产林纳入监测预警范围。要充分发挥林主、护林员、测报员的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五)大力推行无公害防治。速生丰产林有害生物防治要实行生态保护和灾害控制并重的原则,对重要湿地和重要生态区域,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采取无公害防治措施为主。同时要加强防治后的生态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估。食叶类害虫无公害防治率要达到60%以上,蛀杆害虫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对其他类有害生物,也要大幅度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化学农药,确保生态安全和森林健康安全。   (六)加强应急救灾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速生丰产林建设地区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速生丰产林有害生物的种类和危害情况,建立应急救灾药剂药械库,做好农药药械的储备,成立专业队伍,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七)开展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十一五”期间,省林业厅将在速生丰产林面积较大、林业有害生物问题突出的重点建设地区建立综合治理示范区,对速生丰产林有害生物进行综合治理和组织对防治技术关键进行攻关。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也应投入一定资金,开展市、县级速生丰产林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建设。   三、创新和完善防治机制   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速生丰产林的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主要由经营者负责。林业主管部门予以技术支持。各地要积极探索和引导、鼓励建立新的除治机制及投入机制,对不同所有制形式的速生丰产林基地,逐步建立起多种所有制组织共同参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灵活高效的新型投入、除治机制。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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