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关于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市容环境 |
生效日期: |
2007/03/27 |
颁布日期: |
2007/03/27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市容环境 |
生效日期: |
2007/03/27 |
颁布日期: |
2007/03/27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局关于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市政局制订的《关于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有效落实,巩固创建成果,扎实推进我区城市化进程,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现就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做到"平面整洁、立面规范、动态有序、环境协调"。
二、责任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管辖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均为责任区制度的责任单位(责任人)。
三、具体要求
责任区内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停放、乱刻画、乱堆物等行为;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中心城区(夏阳街道、盈浦街道)主要道路和重点路段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约率达到98%,"责任区制度"履约率达90%以上;一般道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约率达到90%,"责任区制度"履约率达80%以上。
香花桥街道、各中心镇及社区"责任区制度"工作要达到达标区域标准。签约率达到85%,履约率达7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根据今年区市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责任区制度"的宣传,提高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履行职责的自觉性,营造全民皆知、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推进阶段(6月~9月)
各街道、镇对辖区内沿街单位、商家进行全面检查,对有"责任书"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换发新的"责任书",对没有"责任书"的责任单位(责任人)送达或换发"责任书",同时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协议,确保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和重要路段"责任书"上墙率达到98%,一般道路"责任书"上墙率达到80%,中心镇区"责任书"上墙率达到85%,各镇社区"责任书"上墙率达到75%,其他区域"责任书"上墙率也要达到75%以上。
在全面落实"签约率"的基础上抓"履约率",提高"达标率"。一要发挥管理、执法、作业、责任单位(责任人)"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的作用,切实把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二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系统的作用,对中心城区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和及时解决,提升管理水平;三要对重要路段,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整治,特别是水果店、花店、饮食店、各类维修店和加工店等,切实解决市容环境卫生中的各类问题。
(三)检查督促阶段(10月~11月)
区责任区制度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落实推进责任区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并列入年度考核工作。各街道、镇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管理部门的工作情况和"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已达标的不退步,重点、难点有突破,全面完成年度达标任务。
(四)验收评比阶段(12月)
各街道、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考核、评比。区市政管理局要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和"责任区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各街道、镇的"责任区制度"落实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郊县城市管理要重心下移,实行三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责任区制度"工作的组织机构体系:
1、主管部门:区市政管理局;
2、相关责任部门:城管大队、工商青浦分局、药品食品卫生监督局、建交委、公安青浦分局;
3、具体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区市政管理局具体职责:
(1)对全区"责任区制度"落实推进工作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全区"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责任区制度"工作达标标准和工作计划;
(3)对街道、镇开展"责任区制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对全区"责任区制度"落实总体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和评比;
(4)负责对各街道、镇的"责任区制度"推进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相关责任部门职责:
城管大队具体职责:
(1)开展道路巡察,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2)接受执勤人员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对不听执勤人员教育、劝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将屡教不改、屡罚屡犯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情况及时告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管理和执法工作;
(4)根据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促进"责任区制度"全面落实。
工商青浦分局、药品食品卫生监督局、建交委具体职责:
(1)对沿街商店,开展一次全面审查,对无证经营或违法、违规经营的,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取缔、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行业许可证;
(2)根据管理、执法部门告知情况,对重点违法、违规经营户加大处罚力度;
(3)严把审批关,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颁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公安青浦分局具体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活动,保障执法人员的安全;
(2)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分子依法严惩。
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职责:
(1)制定本街道、镇"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建相应的本辖区"责任区制度"工作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并做好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
(3)负责向本辖区责任单位(责任人)送达"责任书",落实"责任区制度"日常管理,建立责任单位(责任人)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
(4)做好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履约情况的检查、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展责任单位(责任人)竞赛、评比活动;
(5)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填报统一报表,建立规范的"责任区制度"工作台帐和工作档案。
(6)各街道、镇的城管队员、市容协管员及非机动车管理人员等,要按照指定的区域和范围,对各责任区单位和责任人履行责任区制度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发现有违反"责任区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当加以劝阻、制止和教育;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并协助处理。
(三)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各街道、镇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执法、作业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四位一体"管理制度。管理是核心,执法是保障,作业是基础,责任单位(责任人)自律是关键,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有效管理机制。
二是完善社会投诉举报制度。一方面是发现违反"责任区制度"的行为,向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举报,有利于形成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是对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投诉举报,便于市民对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容监察组织的监督。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促使管理部门或执法队伍建立和完善快速高效的处事制度、违章投诉的受理制度,是落实"责任区制度"的基础。
三是建立区、街道(镇)两级检查考核评比制度。主管部门、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细致、有效的考核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督促、考核,积极推动"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区、街道、镇要对市容环卫管理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展考核评比活动,奖优罚劣,对优秀者给予通报表扬,激励先进,弘扬先进;对落后者给予通报批评或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鞭策后进。
四是建立责任区日常巡查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具体管理部门要为各责任单位建立一户一档,将相关资料和信息输入电脑,为信息化管理和长效管理创造条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区制度"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把"责任区制度"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明确一名班子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落实责任部门,建立工作班子,形成工作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区制度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同时要加大经费的投入,一方面加快基础设施改造步伐,改善市容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大落实"责任区制度"工作的投入,包括扩大宣传、改善设施、添置装备、培训人员以及其他业务方面的经费投入等。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责任区制度"的落实,仅仅依靠市容环卫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工商、卫生、建交委、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建立双向告知制度,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区市政管理局要加强与各街道(镇)的协调、沟通,加强调研,做好面上的指导工作;各街道(镇)要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相关管理部门优势,发挥居委会干部的作用,整合管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从而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工作管理网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知是行的先决条件,加强市容环卫知识宣传是责任区管理的关键,也是提高全民素质的一个重要举措。宣传工作应当形式多样化,要善于捕捉典型,充分运用媒体宣传优势,既要树立正面榜样,也要抓住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反面典型,加以曝光,以起到警示作用,从而增强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责任人的主动履约率。
(四)疏堵结合,破解难题
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居住区、菜场集市、交通集散地、学校周边和施工工地等各种公共场合的责任区管理办法,对责任区内管理中的乱设摊、跨门经营、暴露垃圾、"三乱"、非法小广告、杂乱店招、店牌等顽症,做到重点突破,疏导在前,整治在后,严格执法,确保责任区制度工作顺利推进。
青浦区市政管理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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