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关于吴淞工业区道路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
颁布机构: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5/03/09 |
颁布日期: |
2005/03/09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5/03/09 |
颁布日期: |
2005/03/09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吴淞工业区道路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2005〕23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建委牵头拟订的《关于吴淞工业区道路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三月九日
关于吴淞工业区道路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
2005年是吴淞工业区环境整治的最后一年,也是吴淞工业区环境达标的关键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吴淞工业区环境整治的总体部署,2005年上半年要完成吴淞工业区环境整治工作。现对有关道路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道路环境整治目标
(一)通过对道路环境整治,使道路环境面貌发生明显变化,道路品味和公共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各类环境指标达到全市中等水平。
(二)整治后的道路实现:道路平整、清洁、畅通;绿化成带、行道树成荫;道路两侧建筑、围墙清洁、整洁、亮丽;市容无乱设摊、无乱搭建、无乱堆放、无杂草、无垃圾、无坑塘、无积水;道路的总体环境实现整洁、畅通、安全、舒适的目标。
(三)建立道路环境建设和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形成长效管理、持续发展的管理机制及建设模式,形成区和镇、街道、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巩固整治的胜利成果。
二、职责分工
(一)区环保局:道路环境整治工作的牵头、协调单位。
1、督促、指导各单位按整治目标、任务、要求、节点开展工作。
2、了解、掌握各单位在整治中的工作进度、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协调工作。
(二)区建委:负责道路及绿化的整修工作。
1、负责道路的整修。
2、负责道路绿地、绿带和行道树的新建、改建、补种工作。
3、负责城市道路的接管养护。
(三)区市容局:负责道路及两侧市容环境整治。
1、负责城市道路及周边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两侧无主垃圾的清除工作。
3、负责道路两侧各类违章、陈旧广告、条幅的拆除。
4、负责在人口密集及重要道路,建立定点定时的垃圾收集工作。
(四)区规划局:负责做好道路沿线违章建筑的认定工作。
(五)工商宝山分局:
1、负责道路两侧业态调整,做到道路两侧的商业布局合理,确保道路两侧环境整洁。
2、加大执法力度,取缔跨门营业、破墙开店及道路两侧无证商店和摊贩。
(六)镇、街道:是本辖区内道路及周边地区环境整治的责任单位
1、负责道路“六乱”、“六摊”综合整治及疏导。
2、负责完成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拆除。
3、负责对整治道路二侧的建材、杂物、废物、废品收购堆场的整治。
4、负责粉尘整治道路内影响市容的商店招牌、遮阳棚、卷帘门的改造。
5、负责道路两侧影响市容的陈旧立面、破旧围墙的整修和粉刷。
6、负责道路积水点、排水沟、受污染河道的综合整治。
7、负责清除道路红线外建筑渣土、生活垃圾。
8、负责清除道路红线外两侧陈旧广告、条幅、黑色广告。
9、负责落实所管辖道路的设施、绿化、保洁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三、具体任务
见44条整治道路附表
四、时间节点
整治工作要求在2005年7月底完成,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05年1月至2月上旬,为环境粉尘整治的准备阶段,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召开动员会,布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2005年2月中下旬至6月中旬,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按整治内容及要求,开展整治并逐项落实,期间区环保局每两周召开一次推进会,了解整治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并组织1到2次检查活动,以保证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第三阶段:2005年6月下旬,为自查补课、验收阶段。在完成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各单位对照整治目标和任务,组织自查并对不达标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完成,在此基础上,由区环保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达标验收和落实长效管理责任。
第四阶段:2005年7月,为巩固提高阶段。对整治的道路进行巩固、提高。对验收未通过的道路在整改的基础上,由区环保局组织复验。
五、考核验收
整治道路综合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被评定为达标道路,并列入区政府对各镇、街道目标考核范围,年终给予有关责任单位奖励。对经过考核不达标道路的有关责任单位,将进行必要的扣奖。
设置巩固达标道路目标,对在道路环境粉尘整治中按目标完成整治任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较好地巩固整治成果的,年终给予有关责任单位必要的奖励(见附考核评分表)。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道路两旁无污染的排水沟,无积水点。
(二)道路两侧无渣土、生活垃圾,无违章建筑、无“六乱”“六摊”;即乱设摊、乱搭建、乱晾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早点摊、修配摊、水果摊、小百货摊、夜排当。
(三)道路两侧立面一新。整修粉刷围墙一新,店面、店招牌、遮阳棚、巻帘门整修整齐、清洁。无破旧的立面、门面房美观。
(四)道路两侧无各类违章、陈旧广告牌、黑色广告。无建材、旧家具、杂物、废品收购堆场。
(五)道路及两侧整洁有序,无杂草、垃圾、泥土,无违章停车,规范有序。
(六)无违章占路和搭建,路面车道线分明。
(七)道路平整,无坑塘,附属设施齐全、整洁。
(八)道路两侧新建、改建、补种绿化。
七、道路绿化、保洁日常管理责任
鉴于吴淞工业区内44条道路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管理,巩固道路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成果,现对道路整修后相关的道路、排水、绿化养护和道路、交通等管理责任如下划分:
(一)有名的道路由区各责任部门接管,并落实各自养护管理责任。
(二)吴淞镇、海滨新村街道境内的小市政道路由区各责任部门接管,并落实各自管理养护责任。
(三)杨行、淞南镇境内的无名道路由所在镇接管,并落实相关的养护管理责任。
考核评分表
考核路段: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内容 得分
1 组织领导 10分 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和落实每条道路负责人。
2 落实计划 20分 根据下达的计划任务书,进行细化,严格制定实施计划完成时间节点目标任务。
3 道路环境 6分 道路无坑塘、无杂草、积水点、道路人行道及辅助设施及时修补。
4分 道路沿途无污染的排水沟、河道。
4分 道路两侧无建筑渣土、生活垃圾。
3分 道路两侧无陈旧的建筑立面,破旧围墙。
5分 道路两侧无建材、旧家具、杂物、废品收购堆场等。
3分 拆除各类违章、陈旧的广告、条幅、清除黑色广告。
5分 及时改造影响市容的商店门面及商店招牌、遮阳棚、卷帘门。
5分 整治“六乱”、“六摊”
4分 在人口密集及重要的道路、商业街配置废物箱,设立垃圾定点定时收集点,解决垃圾笨乱倒、乱推问题。
5分 拆除道路两侧影响城市面貌的违章建筑及危房。
4分 绿地内无垃圾、无白色污染、无死树、无积水、无杂草
4分 绿地无空秃、绿地平整、修剪合理
4分 挡土墙无损坏
4分 行道树穴无堆土、修剪合理
长效管理 10分 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度,落实责任,完善措施。
合计 100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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