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08 颁布日期: 2012/03/08
颁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08
颁布日期: 2012/03/08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卫应急字〔2012〕220号 ) 各盟市卫生局,直属二级单位:   现将《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卫生应急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应急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卫生应急能力为核心,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为目标,认真落实医改工作任务,把握时代特征及其对卫生应急工作的要求,坚持加快发展、平急结合、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完善我区“十二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   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1-2015年)》,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纳入“十二五”卫生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二、强化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推进盟市旗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自治区级、盟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争取成立独立卫生应急工作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独立的办事机构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乡镇、街道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组织体系。   强化卫生系统卫生应急管理的职能,理顺管理机构内部职能,加强综合协调力度,充分发挥疾控、医疗、卫生监督以及其他功能体系的作用,形成分工负责、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   三、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和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制定卫生部门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加强和武警部队、口岸检疫、农牧业、交通、铁路等相关部门卫生应急合作联动机制的建设。   四、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调整完善自治区卫生应急队伍,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制定全区“十二五”卫生应急培训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以“建设高素质卫生应急队伍,提高整体卫生应急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借鉴全区边境盟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师资培训的经验,按照卫生部医改专项公共卫生培训项目要求,坚持逐级培训、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对各级卫生监督、疾控、医疗机构有关卫生应急技术骨干开展卫生应急专业培训演练。不断提升卫生应急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   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依托自治区医疗卫生单位组建国家突发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按照车载化、集成化、自我保障化的建设要求,招标采购相关车辆、设备和装备,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建成一支装备精良、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队伍,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   把握国家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争取卫生部和政府支持加强自治区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   五、建立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机制   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卫生监督机构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体系,按照卫生部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指导方案和评估标准和自治区相关标准,组织开展全区各级卫生应急机构卫生应急能力评估。   六、加强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   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已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2011-2015﹚》,按照自治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借鉴其他省份及国家试点地市先进经验,抓住医改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契机,认真研究基于卫生应急平时和战时等不同情景下的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模式,加快推进盟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项目建设。逐步实现与自治区级指挥决策系统及相关卫生信息系统的全面对接和互通,充分发挥决策指挥信息系统功能,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效率和水平。   七、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认真总结我区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制定我区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评估标准》及我区方案和标准,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   八、完善自治区医药储备动态管理机制   协调自治区经信委加强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化学中毒、群体性伤亡灾害事故等所需医药物资的实物储备或生产能力储备,完善自治区医药储备动态管理机制,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效保障。   九、提高突发事件处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   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级化学中毒及核辐射医疗救援基地能力建设和运行管理。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各类重特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积极应对各类自然灾害,认真做好救灾防病工作。完善信息报送、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加强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不明原因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防控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实验室运行机制,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检验检测能力。启动自治区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   十、强化公众应急能力   完善卫生应急风险沟通工作机制,建立卫生应急处置预案与新闻发布预案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向社会发布信息。强化卫生应急风险沟通培训,掌握风险沟通的技巧和原则,将风险沟通能力作为事件处置的核心能力来加强。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开展群众性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送卫生应急知识进乡村、社区、企业、家庭、学校,提高卫生应急知识的覆盖率,将其转变为群众的能力和自觉的行为。   十一、加强卫生应急文化建设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引领,加强卫生应急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时代创新精神,充分利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成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对卫生应急工作和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展示形象、凝聚精神、汇集力量、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形成卫生应急特有的“忠诚使命、团结奉献、依法科学、有序高效”的卫生应急文化风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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