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颁布机构: |
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邯郸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05/20 |
颁布日期: |
2012/05/20 |
颁布机构: |
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邯郸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05/20 |
颁布日期: |
2012/05/20 |
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邯公节办字[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各自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邯郸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和面临的形势
(一)工作进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了由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邯郸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并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各县(市、区)也比照市里的做法成立了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5个县(市、区)增设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其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确定了相应科室和人员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了节能工作有人管、专人干的要求,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市、县(市、区)公共机构联络员体系基本完备,每年定期召开节能联络员会议和专题培训。全市初步形成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运转顺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体制。
2、强化建章立制,推进依法节能。依照《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实际,各级、各部门制定了以节约水、电、煤、油、气、材为重点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制度,使节能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
3、推进能耗统计,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完成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调查,实行了能耗数据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制度,初步实现了能耗动态、综合监管。
4、开展宣传活动,提高节能意识。各级公共机构,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节能工作氛围,公共机构节能意识明显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度关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时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印发的《邯郸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等,都突出强调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认识和把握不断深化,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三是节能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逐步增强,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是,由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策法规亟待完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资金投入远远不够、行业和系统节能工作有待加强等。同时,随着公共服务的领域扩大、水平提高,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用能人数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能源消费需求也会持续增长,实现节能目标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为如期实现“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各级公共机构必须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转变能源消费模式,深挖节能潜力,为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二、“十二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推进节能改造和新能源、再生能源应用,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继续抓好国家机关节能工作的同时,强化对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节能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集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能耗高、节能潜力大、社会影响力强的行业和系统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完善各级、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量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投资、补贴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广泛引入市场化手段,为公共机构节能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3、源头控制,存量优化。严格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从源头控制能源消耗的增长速度。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使用比例。推广成熟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稳步推进节能改造。
4、经济适用,因地制宜。注重公共机构节能的经济性、适用性、阶段性和实效性,根据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条件以及行业特征,进行分级、分类指导,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
(三)主要目标
1.节能目标。以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2015年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人均用水降低15%。
2.管理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计量统计和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形成我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的长效机制。
三、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领域和工程
(一)重点领域
1.建筑及用能系统节能。强化建筑节能,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强化节能评审和过程监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计划,推进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设备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无功补偿、变频调速、高效冷却塔、高效换热器、LED灯、回馈发电装置等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供热计量改造,推进计量收费。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推动建立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
2.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规模,加快淘汰更新“高污染、高排放”公务车辆,加大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全面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用油定额管理等制度及定期核定行驶里程、油耗、运行费用支出统计报告和公布制度。
3.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大在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力度,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试点示范。
4.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加强再生水利用。开展公共机构废弃物循环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化处理,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工程
1.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工程。
邯郸是国家级较大城市,党政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等公共机构具有数量大、人数多、建筑面积和节能潜力大、公益性和社会影响力强等特点。“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等公共机构中选择节能工作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备一定代表性的10家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建设,重点推进建筑围护结构及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到2015年,实现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明显低于本地公共机构平均能耗水平。
2. 绿色照明工程。
照明系统用电约占公共机构用电总量的10%。“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应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高压钠灯、LED灯等高效光源,推广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部分的照明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实现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100%,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10%以上。
3. 绿色数据中心工程。
数据中心主要由IT设备系统、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照明系统四部分组成,具有用电设备密集、用能时间长、能源消耗大、安全标准高等特点。根据统计,公共机构的大型数据中心用电量约占其用电总量的35-55%,节能潜力很大。“十二五”期间,在全市选择3个公共机构,建立绿色数据中心,采取优化设备布局、间接自然冷却、改进UPS供电等措施,对其配电和制冷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实现能耗水平比2010年降低45%以上。
4. 零待机能耗工程。
目前,公共机构特别是国家机关,办公设备不断增加,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的待机能耗问题日益突出。“十二五”期间,通过严格控制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标准,采用先进的电源管理技术,推广节能插座,有效降低待机能耗。
5.燃气灶具改造工程。
全市公共机构食堂每年消耗天然气和人工煤气约750万立方米,而节能型灶具的使用比率不到10%。节能型灶具与传统型灶具相比,通过提高燃烧效率、减少热量散失,能够节省燃气25%以上。用节能型灶具替代传统型灶具,不仅简便易行,而且节能效果显著。“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公共机构全面推广应用节能型灶具,节能型灶具使用率达到80%以上。
6.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工程。
供热计量是推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促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有效降低采暖能耗的重要手段。有关统计结果表明,北方采暖地区公共机构采暖节能潜力达20-30%。“十二五”期间,积极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围护结构、温控设备以及热源、供热管网改造等工作,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稳步推进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老旧房屋改造注重与抗震加固相结合。
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
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是缓解能源紧缺的最有效途径。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往往从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开始,而且目前我市公共机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很低,急需快速提高。适用于公共机构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包括太阳能热水、太阳能采暖制冷、太阳能光电以及地源热泵等技术。 “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太阳能生活热水项目10个,集热面积2000平方米。同时积极推广太阳能采暖、太阳能光电利用、地源热泵等项目。
8.燃煤锅炉改造工程
煤炭在我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结构中占很大比例,推进节煤工作对于降低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水平,优化消耗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期间,重点在煤耗高的公共机构,推广使用添加济,优化燃烧方式,采用余热回收、脱硫等措施实施燃煤锅炉改造,真正做到节能减排。
9.节能与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工程。
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公务用车能耗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中占较大比例,而且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的选型和配置标准,在全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十二五”期间,逐步提高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十二五”期末达到50%以上。
10. 节水工程。
邯郸市水资源匮乏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公共机构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相当大比例,是节约用水的重点领域。“十二五”期间,重点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支持公共机构实施现有用水器具节水改造,实现节水器具使用率80%,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80%,绿化用水全部使用节水灌溉方式。开展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试点示范。完善用水计量设备,全市公共机构全部实现用水分户计量,高校学生公寓全部安装用水计量表,实行用水收费。开展用水测评,在全市公共机构中树立一批节水型单位。
11. 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办公用品的循环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生物处理,加强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到“十二五”末,实现再生纸使用率达到20%以上,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80%以上,餐厨垃圾生物处理率达到5%以上,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废旧灯管和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率达到80%以上。
12. 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工程。
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要求,在全市公共机构中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到公共机构节能领域,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促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较快发展。“十二五”时期,建成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工程5个,扶持培育1个专业化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强化组织协调。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加强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财政、住建、环保、水利、统计等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和实行垂直管理机构要根据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理顺运行机制,完善节能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构建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配合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的职责。
(二)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公共机构节能法规和制度标准体系,推进机制和制度创新,注重公共机构节能与宏观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协同性,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加快制定配套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完善相关评价标准,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激励和奖惩政策,调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公共机构目标责任制。研究制定能源审计制度,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进行经济和技术评价。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建立能源消耗基准线,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技术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节约型公共机构评定标准。
(三)强化计量统计,夯实工作基础。
规范计量器具配备,制定公共机构用能计量标准,开展能源资源消费分项、分户、分类计量和用能计量检查。配合供热体制改革,在有条件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推动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改进数据采集、传输、加工等处理手段,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直报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网上报送,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加强数据审核力度,开展统计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真实可靠。强化统计分析,定期对节能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完善统计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和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按年度逐级分解落实节能目标,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继续丰富考核内容,细化考核项目,严格把握标准,加大节能奖惩力度,开展表彰奖励,形成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同时,健全节能监督检查机制,推进节能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法制培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执法质量和工作水平。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监测,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对能耗状况进行公示,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并强制进行节能改造。
(五)建立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快节能新技术示范和推广。
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示范和推广计划,明确阶段目标、重点支持政策,分步组织实施。根据各类公共机构特点,建立科学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遴选、鉴定、试用、推广制度,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荐目录和调整淘汰目录。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扶持、推广力度,积极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对示范性、实用性强、效果佳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组织在节能重点工程中优先示范应用,带动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深化节能采购制度,提高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中的比重,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价监督机制,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曝光能耗高、浪费严重的公共机构,宣传节能典型。定期组织节能工作经验交流。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营造节能氛围。发挥高校、协会、研究机构的优势,合作建立公共机构长期培训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培训内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开展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师试点,探索将能源管理纳入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推行能源管理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国家机关在公共机构和全社会中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增加节能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七)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投入规模,积极争取市财政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资金支持,加大市、县各级财政投入,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持续深入开展。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设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对重大公共机构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投资和资金补助支持。对实施节能改造项目节约的资金,专项用于公共机构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善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补贴政策和节约资金留成激励措施,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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