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

颁布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5/21 颁布日期: 2012/05/21
颁布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5/21
颁布日期: 2012/05/21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的通知 (通政发〔201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通州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是国家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时期,区委、区政府继续将污染减排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途径,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2012年是“十二五”减排工作的攻坚年,为确保完成“十二五”时期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结合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减排基数。   2011年二氧化硫排放量6212吨;氮氧化物排放量7906.5吨(其中固定源1970.1吨,机动车5936.4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517.64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4515.24吨,农业9002.4吨);氨氮排放量1958.43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505.09吨,农业453.34吨)。   (二)削减比例。   按照“十二五”时期总量削减目标分解,通州区2012年二氧化硫削减3%,氮氧化物削减2%,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削减3%,农业削减2%,氨氮工业和生活削减3%,农业源削减2%。   二、2012年减排任务及工程   (一)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及工程。   1.二氧化硫减排任务。   根据“十二五”时期总量削减比例计算,2012年我区二氧化硫排放量应控制在6210吨以内,需净减排2吨。2012年按GDP增长率1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引自政府工作报告),按照“十二五”减排核算细则经过核算,2012年我区二氧化硫新增量108吨。   2012年二氧化硫合计减排任务量108+2=110吨。   2.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根据“十二五”时期总量削减比例计算,2012年固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应控制在2165吨以内。2012年按GDP增长率1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引自政府工作报告),经过核算,2012年我区氮氧化物新增量68.45吨。   2012年固定源氮氧化物合计减排任务量68.45吨。   根据“十二五”时期总量削减比例计算,2012年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应控制在5432吨,需净减排504.4吨。   3.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减排工程。   (1)通州区新城使用三河热力供热工程(竹木厂)。2011年10月竹木厂热源厂新增替代320万平方米,核算了2011年11月至12月份减排量,2012年还可计算1至3月份减排量,经计算可减排二氧化硫337吨,氮氧化物116吨。   (2)通州区新城使用三河热力供热工程(新增替代)。2012年要求新增替代分散燃煤锅炉房供热面积180万平方米,经计算可减排二氧化硫100吨,氮氧化物34吨。   2012年合计减排二氧化硫437吨,氮氧化物150吨。   注:机动车氮氧化物削减由市环保局统一核算。   (二)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及工程(工业和生活)。   1.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   根据“十二五”时期总量削减比例计算,2012年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应控制在13992吨以内,需净减排523.24吨。按照2010年至2011年城镇常住人口增长率计算,2012年我区预计增加常住人口5.5万人,根据化学需氧量排放系数(79克/人.天)计算,2012年我区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1586吨。2012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82吨。   2012年我区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合计减排任务为523.24+1586+82=2191.24吨。   2.氨氮减排任务。   根据“十二五”时期总量削减比例计算,2012年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511吨以内。按照2010年至2011年城镇常住人口增长率计算,2012年我区预计增加常住人口5.5万人,根据氨氮排放系数(9.7克/人.天)计算,2012年我区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195吨。2012年工业氨氮新增量6吨。   2012年我区工业和生活氨氮合计减排任务为195+6=201吨。   3.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减排工程。   (1)碧水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量工程。2011年7月,内环路污水管网接入碧水污水处理厂,日增加污水处理量1.3万吨,经计算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281吨,氨氮199吨。   (2)北运河污水处理厂。2011年6月30日前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日处理污水1.1万吨,2012年还可以计算6个月的新增水量,经计算可减排化学需氧量291吨,氨氮18吨。   (3)通州区永乐店镇污水处理厂。2012年5月30日前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日处理污水0.1万吨,经计算可减排化学需氧量75.6吨,氨氮12吨。   (4)通州区漷县镇污水处理厂。2012年要求日处理能力达到0.4万吨,比2011年日增加污水处理量500吨。经计算可减排化学需氧量51吨,氨氮8吨。   (5)台湖镇污水处理厂。2012年日处理生活污水0.2万吨,经计算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68吨,氨氮25吨。   (6)马驹桥镇污水处理厂。2012年6月30日前要求新增污水管网,日新增处理污水0.28万吨,经计算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41吨,氨氮21吨。   (7)于家务乡污水处理厂。2012年10月30日前建污水管网,将周边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0.1万吨,经计算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6吨,氨氮3吨。   (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马营、翟里、小堡、里二泗、皇木厂、垡头、胡家垡、口子村、小务、应寺)。合计日处理生活污水0.3万吨,经计算可减排化学需氧量306吨,氨氮45吨。   2012年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合计减排2329.6吨,氨氮减排331吨。   (三)农业源减排任务及工程。   1.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   根据“十二五”时期总量削减比例计算,2012年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应控制在8657吨以内,需净减排345.4吨。   2.氨氮减排任务。   根据“十二五”时期总量削减比例计算,2012年农业氨氮排放量应控制在486吨以内。   3.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减排工程。   (1)北京市永乐店奶牛场第一牧场: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2)北京绿友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3)北京市永乐店奶牛场中心牛场: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4)北京市永乐店奶牛场草场奶牛场: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5)北京市永乐店小务奶牛场: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6)北京京牧养殖合作社: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7)北京市永乐店奶牛场: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8)北京市永乐店奶牛场渠头牛场: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9)北京市永乐店奶牛场三垡奶牛场: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10)北京草寺宏达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11)三元绿合牛堡屯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12)北京市德瑞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以上12个治理项目,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503吨,氨氮29吨,完成年度农业源削减任务。   三、部门职责   (一)区环保局   按照环保部规定的“提出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统筹协调,督察督办”减排工作职能定位,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减排工作计划、方案,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核算工作,做好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削减任务的监督、检查及协调工作;严把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对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加大限期整改力度,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定期向区政府汇报全区减排工作进展。   (二)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协调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市里要求完成通州区指标任务,并将指标任务进行分解(2012年节能指标任务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17万吨标煤以内,万元GDP能耗下降4%)。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达不到能耗准入条件的高耗能的非工业企业一律不予备案、审批、核准;定期向区政府进行相关工作汇报。   (三)区市政市容委   1.负责三河热电向新城供热项目的实施,2012年完成180万平方米替代面积。   2.2012年4月底前,向区环保局提供内环路污水管网的相关核查资料。   (四)区经济信息化委   2012年底前,完成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方化工厂停产方案的制定;加快“三高”企业退出力度,促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4月底前明确提出2012年退出“三高”企业名单,定期向区政府进行相关工作汇报。   (五)区水务局   1.2012年确保北运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日处理污水1.1万吨。   2.督促实施碧水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加快河东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6月底前竣工投运。   3.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0座)的运行工作进行行业监管。   (六)市规划委通州分局   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中必须明确标注配套中水设施地点,对于违反规划设计的建设单位不予项目验收,并依法处理。   (七)区农业局   督促北京永乐店奶牛场等12家养殖场完成减排治理工程,并准备相关治理资料、档案,负责现场核查迎检工作,确保完成2012年减排任务。   (八)区统计局   及时提供2011年度全区煤炭消耗总量,2012城镇常住人口预计新增量及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相关的数据。   (九)区监察局   负责对全区列入“十二五”减排责任书的项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实施,确保如期完工;定期汇报监督检查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减排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十)永乐店镇政府   2012年5月底前,将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内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并确保污水处理厂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日处理污水0.1万吨。此项目已列入环保部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二五”减排责任书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   (十一)漷县镇政府   2012年确保城镇中心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水稳定运行,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率,日处理污水达到0.4万吨。   (十二)张家湾镇政府   通州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13年4月30日前升级改造为日处理能力1万吨,日增加水量2500吨。   (十三)台湖镇政府   1.台湖镇污水处理厂2012年日处理生活污水0.2万吨。此项目已列入环保部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二五”减排责任书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   2.确保台湖光机电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量0.6万吨,并稳定运行。   (十四)于家务乡政府   2012年10月底前修建污水管网接入聚富苑污水处理厂,保证污水处理厂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   (十五)马驹桥镇政府   马驹桥环保园区污水处理厂6月30日前新建污水管网,日新增处理污水0.28万吨。   (十六)梨园镇政府   梨园镇已建成生活小区55个,居住人口18万人,日排水量31500吨。除部分生活污水(1万吨)进入碧水处理厂外,其余全部直排环境。要求2012年10月底前必须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同步修建污水管网。   (十七)永顺镇政府   截止到2011年底永顺镇常住人口19.6万人,镇域内共有已建成小区52个。部分小区生活污水(2万吨)排入碧水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直排环境。要求2012年10月底前必须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同步修建污水管网。   (十八)宋庄镇政府   2010年常住人口10万人,已建成生活小区7个,居住人口1.8万人,日排水量3100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要求2012年10月底前必须启动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 ,并同步修建污水管网。   (十九)潞城镇政府   2010年潞城镇常住人口7.2万人,目前中心区没有集中生活污水处理厂,除武夷花园小区建有污水处理站外,其余生活污水直排环境。要求2012年10月底前必须启动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同步修建污水管网。   (二十)西集镇政府   2012年6月底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把2012年通州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列为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对重点减排工程要倒排工期,指定负责人,分阶段、按要求抓好实施和落实,要真正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机制。区环委会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工作矛盾,解决难点问题,并对不履行环保职责和完不成责任指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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