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珠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珠海市卫生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珠海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16 颁布日期: 2012/03/16
颁布机构: 珠海市卫生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珠海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16
颁布日期: 2012/03/16
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珠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   现将《2012年珠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2012年珠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带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为契机,以促进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卫生镇村工作为载体,积极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推进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上新台阶。   一、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管理   1.认真落实《珠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珠海市社区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及《珠海市社区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爱卫工作考核和业务培训。由市爱卫办组织每季度随机抽查2个区,每个区随机抽查4个社区开展社区爱卫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区的年度爱卫综合考核评分。年内组织1-2期培训。提高各级爱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开展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各区要在四月份与爱国卫生月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一次让群众受益的爱国卫生活动。   二、加大推进力度,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   3.继续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省卫生镇村和市卫生村、市卫生示范小区(单位)工作,推动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可持续协调发展。年内积极推动高新区唐家湾镇、万山区担杆镇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斗门区井岸镇申报国家卫生镇。力争年内推动香洲区南屏镇、斗门区斗门镇开展省卫生镇创建,万山区桂山镇通过省卫生镇审核验收,并创建一批省市卫生村和市卫生示范小区、单位。南水镇、红旗镇年内实现省卫生村零的突破。   4.巩固原有的创卫成果,督促现有的国家、省卫生镇村按照标准做好长效管理和巩固工作。根据粤爱卫办〔2011〕35号文件安排,年中省爱卫会将对金湾区红旗镇、高新区唐家湾镇开展省卫生镇复审,5月中旬前由区一级开展自查,自查通过后5月底市级验收,验收通过后于6月底前上报省申请省级复审。复审不达标的将取消荣誉称号。   5.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各责任部门要针对去年省复审和国家暗访问题进行整改。重点是完善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和加快升级改造进度,加大餐饮单位和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监管力度。   三、推进健康城市创建,深化健康项目试点   6.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工作宣传动员,学习领会健康城市理念和健康城市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得健康城市创建深入人心。   7.继续开展试点项目建设,确保各项试点工作落到实处。8月底前完成首批试点项目效果考核评估工作,并启动新一批试点项目。   8.将健康城市创建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共同开展。   四、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9.今年是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最后一年,各区、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珠海市2011-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组织实施整洁行动,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八大目标和4项行动任务,顺利通过省爱卫会9-10月的终期考核评估。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体系,促使整洁行动由阶段性任务向常态化管理转变。   1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结合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制定适宜的主题,广泛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开展以搞好城乡环境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活动,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深入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公共场所全面控烟   11.积极开展城乡居民的健康教育活动,全面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防病意识,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12.开展好第25个世界无烟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年内实现全市所有机关单位全部创建为无烟单位。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全面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明显控烟标志。严格杜绝烟草广告,进一步巩固我市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成果。   六、切实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高除害防病工作水平   13.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176号令),进一步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市场化运作和管理机制,筹划成立珠海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14.完成新一轮公共区域“四害”消杀招标。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轮“四害”消杀行动,广泛动员清除“四害”孳生地。重点督促社区加大开展除“四害”工作力度。   15.组织开展鼠、蟑、蚊、蝇等主要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和对常用杀虫剂的抗药性监测,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   16.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编制“四害”消杀工作指引,指导培训镇街、社区工作人员开展 “四害”消杀效果评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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