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颁布机构: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0/01/19 颁布日期: 2010/01/19
颁布机构: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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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0/01/19
颁布日期: 2010/01/19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 (国管房地〔201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要求,我局制定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2.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电子表格(略)   3.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按季分月报表   4.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表   5.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略) 国管局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1: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   表  号:国管节能综1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27号   有效期至:2011年6月   部门名称(盖章):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20      年 (第  季度、 半年、年)报    部门名称    汇总代码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能人数  编制人数  公车数量  (辆)   电 水 原煤 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人工 煤气 煤油 热力 其他 能源 编制数量(辆) 汽油车辆(辆) 柴油车辆(辆)  消耗量 (万千瓦时)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立方米)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吨)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立方米)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立方米)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立方米) 费 用 (万元)   车辆用油 其他   车辆用油 其他 消耗量 (万升) 费 用 (万元) 耗热量 (万千焦) 费 用 (万元) 供热面积(万平方米) 消耗量 (吨标煤) 费 用 (万元) 总消耗量(万升) 总费用 (万元) 消耗量 (万升)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升) 费 用 (万元) 总消耗量(万升) 总费用 (万元) 消耗量 (万升)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升) 费 用 (万元) 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总计 01                                                                                                                                                             教育部机关本级 02                                                                             北京大学 03                                                                              北大第一医院 031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汇总至各部门所属三级单位,三级以下单位数据由所属第三级单位统一汇总填写。   附件1-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   表  号:国管节能综2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27号   有效期至:2011年6月   行政区名称: 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地(市、州、盟)_________县(区、市、旗)   填表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20  年 (第 季度、 半年、年)报 地区名称  代    码 公共机构数量(个)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用能人数  (人) 编制人数  (人) 公车数量  (辆)   电 水 原煤 天然气 液 化 石油气 人工煤气 汽油 柴油 煤油 热力 其他能源 编制数量(辆) 汽油车辆(辆) 柴油车辆(辆) 消耗量 (万千瓦时)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立方米)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吨)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立方米)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吨)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立方米)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升)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升) 费 用  (万元) 消耗量  (万升) 费 用  (万元) 耗热量  (万千焦) 费 用  (万元) 供热面积 (万平方米) 消耗量  (吨标煤) 费 用  (万元)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总计 01                                                               河北省级公共机构 02                                                               邯郸市 03                                                               大名县 0301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1-3: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 国家统计局审批 2010年 1月   本统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目录   一、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四、指标解释   五、附录   附录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   附录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实施方案   附录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   一、说明   (一)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和有关单位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收集,并避免与国家已有的统计调查相重复。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根据本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三)统计内容:公共机构使用的各种能源资源消耗信息。   (四)统计对象:中央和地方各级公共机构。   (五)统计方式: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采取全面调查统计方式。   (六)报表形式:本制度设置了基础表和综合表。其中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七)报送要求:本制度要求按期逐级报送,报送周期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本制度中,除综合表中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量及费用指标需保留两位小数外,其余均不保留小数。   (八)本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和编码,各级公共机构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各地可根据需要,在本制度中增加个别指标,但不得改变本制度指标的排列顺序和统一编码。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十)本制度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 方式 报送 日期 页码 1 公共机构 基本信息 月报 (季报) 各公共机构 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网络 报送 由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根据上级要求自行确定 3 2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耗状况 月报 (季报) 各公共机构 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同上 同上 4 3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耗统计 部门汇总 情  况 季报 各部门、各单位 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同上 同上 6 半年报、(年报) 各部门、各单位 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网络和 纸质同 时报送 同上 4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耗统计 行政区域 汇总情况 季报 (半年报、年报) 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 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同上 同上 7 5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耗统计 分类汇总 情  况 季报 (半年报、年报) 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 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同上 同上 8   说明:报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周期、范围、时间和方式在本制度附录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中明确。   三、调查表式   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表  号:国管节能基1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27号   有效期至:2011年6月   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单位性质:         行业代码:   20  年第  月(季度)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汇总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建筑面积 二、用能人数 其中:编制人数 三、公车数量 其中:编制数量 其中:汽油车数量 柴油车数量 平方米 人 人 辆 辆 辆 辆 101 102 1021 103 1031 1032 103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   表  号:国管节能基2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27号   有效期至:2011年6月   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20   年第  月(季度)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汇总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电 消耗量 费用 二、水 消耗量 费用 三、原煤 消耗量 费用 四、天然气 消耗量 费用 五、液化石油气 消耗量 费用 六、人工煤气 消耗量 费用 七、汽油    消耗量    费用 其中:车辆用油量 费用 其他用油量 费用 八、柴油 消耗量    费用 其中:车辆用油量 费用 其他用油量 费用 九、煤油 消耗量 费用 十、热力 耗热量 费用 供热面积 十一、其他能源 消耗量 费用   千瓦时 元   立方米 元   吨 元   立方米 元   千克 元   立方米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千焦 元 平方米   吨标煤 元   110 111   120 121   130 131   140 141   150 151   160 161   170 171 1701 1711 1702 1712   180 181 1801 1811 1802 1812   190 191   200 201 202   210 21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表中1702、1802项“其他用油”,应填因冬季供暖、日常烧制饮用开水等所需的各种油消耗量。   2.表中200项“耗热量”, 如未安装热计量表,则不用填写此项数据。   3.表中210项“其他能源”应填写样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消耗量请参照相应折算系数折算成吨标煤。   附:各种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计量单位 参考折 标系数 能源名称 计量单位 参考折 标系数 原煤 吨 0.7143 汽油 吨 1.4714 洗精煤 吨 0.9 煤油 吨 1.4714 其他洗煤 吨 0.2-0.8 柴油 吨 1.4571 煤制品 吨 0.5-0.7143 燃料油 吨 1.4286 #型煤 吨 0.5-0.7 液化石油气 吨 1.7143 水煤浆 吨 0.6416-0.7133 炼厂干气 吨 1.5714 煤粉 吨 0.7143 其他石油制品 吨 1-1.4 焦炭 吨 0.9714 热力 百万千焦 0.0341 其他焦化产品 吨 1.1-1.5 电力 万千瓦时 1.229 焦炉煤气 万立方米 5.714-6.143 其他燃料 吨标准煤 - 高炉煤气 万立方米 1.286 #煤矸石 吨 0.1786 其他煤气 万立方米 1.7-12.1 生物质能 吨标准煤 - 天然气 万立方米 11-13.3 工业废料 吨标准煤 - 液化天然气 吨 1.7572 城市固体垃圾 吨标准煤 - 原油 吨 1.4286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表(见A3纸)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表(见A3纸)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表  号:国管节能综3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27号 有效期至:2011年6月 行政区名称: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地(市、州、盟)_________县(区、市、旗)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20  年 (第 季、 半年、年)报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小计 教育事业 科技事业 文化事业 卫生事业 体育事业 其他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公共机构数量 个 001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1                     用能人数 人 102                       编制人数 人 1021                     公车数量 辆 103                     其中 编制数量 辆 1031                     其中 汽油车数量 辆 1032                       柴油车数量 辆 1033                     电                           消耗量 万千瓦时 110                       费用 万元 111                     水                           消耗量 万立方米 120                     费用 万元 121                     续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国家 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小计 教育事业 科技事业 文化事业 卫生事业 体育事业 其他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原煤                           消耗量 万吨 130                     费用 万元 131                     天然气                           消耗量 万立方米 140                     费用 万元 141                     液化石油气                           消耗量 吨 150                       费用 万元 151                     人工煤气                           消耗量 万立方米 160                     费用 万元 161                     汽油                           消耗量 万升 170                       费用 万元 171                     其中 车辆用油量 万升 1701                       费用 万元 1711                       其他用油 万升 1702                      费用 万元 1712                     续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国家 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小计 教育事业 科技事业 文化事业 卫生事业 体育事业 其他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柴油                           消耗量 万升 180                       其中 费用 万元 181                     车辆用油量 万升 1801                       费用 万元 1811                       其他用油 万升 1802                        费用 万元 1812                     煤油                           消耗量 万升 190                     费用 万元 191                     热力                           耗热量 万千焦耳 200                     费用 万元 201                     供暖面积 万平方米 202                     其他能源                           消耗量 吨标煤 210                     费用 万元 21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四、指标解释   (一)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   (二)单位地址:即单位的通讯地址。   (三)单位性质:应填写公共机构分类代码,事业单位应填写3位代码。分类代码如下:   01 国家机关   02 事业单位   其中: 021 教育事业   022 科技事业   023 文化事业   024 卫生事业   025 体育事业   026 其他   03 团体组织   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   (四)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02)填写,详见附录(三)部分。   (五)建筑面积:填写办公区建筑面积,职工住宅除外。   (六)用能人数:填写统计周期内的平均用能人数,包括在岗在编(注册)人员和各类编外工作人员。   (七)能源资源种类:包括电、水、煤、汽油、柴油、煤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热力以及其他能源。   (八)热力:是指使用市政或区域集中热源,通过供热输配管道,为建筑提供热量的供热形式。   附录一: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   表  号:国管节能台1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27号   有效期至:2011年6月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20   年帐目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汇总 代码 合计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建筑面积 用能人数 其中:编制人数 公车数量 其中:编制数量 其中:汽油车数量    柴油车数量 电  消耗量 费用 水 消耗量 费用 原煤 消耗量 费用 天然气 消耗量 费用 液化石油气 消耗量 费用 人工煤气 消耗量 费用 汽油   消耗量   费用 其中:车辆用油量 费用 其他用油量 费用 柴油 消耗量   费用 其中:车辆用油量 费用 其他用油量 费用 煤油 消耗量 费用 热力 耗热量 费用 供热面积 其他能源 消耗量 费用 平方米 人 人 辆 辆 辆 辆   千瓦时 元   立方米 元   吨 元   立方米 元   千克 元   立方米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千焦 元 平方米   吨标煤 元 101 102 1021   110 111   120 121   130 131   140 141   150 151   160 161   170 171 1701 1711 1702 1712   180 181 1801 1811 1802 1812   190 191   200 201 202   210 21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台账是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基础,用于记录各类能源资源的逐月消耗量,由各公共机构填制。   2.1702、1802项“其他用油”,应填因冬季供暖、日常烧制饮用开水等所需的各种油消耗量。   3.表中200项“耗热量”, 如未安装热计量表,则不用填写此项数据。   4.表中210项“其他能源”应填写样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消耗量请参照相应折算系数折算成吨标煤。   附录二: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实施。   (一)国管局负责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编制并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   (二)中央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1.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由国管局负责。   2.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10年2月25日前报送国管局。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邮政局、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系统,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民航局、海洋局、测绘局等部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所属派驻地方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三)地方各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送国管局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各部门统计数据直接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部门所属的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部门汇总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帐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有关部门和单位汇本系统、本部门所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部门填写后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国管局政府网站(http://www.ggj.gov.cn)或者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1.电耗数据   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   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   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   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   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   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 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同级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本制度规定。   实施网络填写报送的也应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中央级公共机构   1.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按季分月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季度前20日内报送国管局。   2.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组织所属公共机构(含直属和垂直管理派驻地方的单位)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30日内报送国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度2月28日前报送国管局。   (二)地方各级公共机构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按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于次年4月30日前报送国管局。   2.地方各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周期和报送时限应在符合上级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六、数据分析   各公共机构应每月(或每季度)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定期对本级和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教科文卫体等同类公共机构比较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数据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应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   国家安全、保密部门根据本制度要求,自行组织本系统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相关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八、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及相关团体组织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附录三: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   (GB/T 4754-2002) 代    码 类  别  名  称 说          明 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P       教育     84     教育       841 8410   学前教育  指按照国家幼儿教育规定对学龄前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活动。     842 8420   初等教育  指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初等教育和成人扫盲教育活动。     843     中等教育       8431   初中教育  指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对小学毕业生进行初级中等教育的活动。       8432   高中教育  指非义务教育阶段,通过考试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普通高中教育的活动。       8433   中等专业教育         8434   职业中学教育  指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小学或初中毕业生实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活动。       8435   技工学校教育  指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企业办的技工学校的教育活动。       8439   其他中等教育  指其他未列明的中等教育活动。     844  高等教育         8441   普通高等教育  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国家、地方、社会办的获取学历的高等教育活动。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8442   成人高等教育  指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活动。     849    其他教育         8491   职业技能培训  指经教育主管部门、劳动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办的职业培训、就业培训及各种知识、技能的培训活动。       8492   特殊教育  指为残障儿童提供的特殊教育活动。       8499   其他未列明的教育  指党政教育和上述未列明的教育活动。 Q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本类包括85-87大类。   85     卫生       851    医院       8511   综合医院         8512   中医医院         8513   中西医结合医院         8514   民族医院         8515   专科医院         8516   疗养院       852 8520  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  指城镇街道、社区医院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动。     853 8530  门诊部医疗活动  指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站、护理院等卫生机构的活动。     854 854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  指各地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活动。     855 8550  妇幼保健活动  指非医院的妇女及婴幼儿保健活动。     856 8560  专科疾病防治活动  指对各种专科疾病进行预防及群众预防的活动。     857 8570  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     859 8590  其他卫生活动  指急救中心及其他未列明的卫生机构的活动。   86     社会保障业       860 8600  社会保障业  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的各种社会保障活动。   87     社会福利业       871    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  指提供临时、长期住宿的福利和救济活动。       8711   干部休养所         8712   收养收容服务  指对孤儿、老人、残疾人、弱智儿童、流浪儿童、盲流等人员的收养、收容活动。     872 8720  不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  指为孤儿、老人、残疾人、弱智儿童、军烈属、五保户及其他弱势群体提供不住宿的看护、帮助活动,以及其他社会福利活动。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类包括88-92大类。   88     新闻出版业       881 8810  新闻业       882    出版业       8821   图书出版         8822   报纸出版         8823   期刊出版         8824   音像制品出版         8825   电子出版物出版         8829   其他出版     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指对广播、电视、电影、录音、录像内容的制作、编导、主持、播出、放映等活动。不包括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和接收活动。     891 8910  广播  指广播节目的制作和播放等服务。     892 8920  电视  指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放等服务。     893    电影  指电影的制作、发行和放映活动。     8931   电影制作与发行  指电影的制片、制作、监制、发行等活动。       8932   电影放映  指专业电影院以及设在娱乐场所独立(或相对独           立)的电影放映场所的活动。     894 8940  音像制作  指从事录音、摄像、录像等制作活动。其制品可以出版、销售,可以作为广播、电影、电视广告,可以在其他宣传场合播放,或提供给广播电台播放,但不做为电视节目播放。   90     文化艺术业       901 9010  文艺创作与表演  指文学、美术创造和表演艺术(如戏曲、歌舞、话剧、音乐、杂技、马戏、木偶等表演艺术)等活动。       902 9020  艺术表演场馆  指有观众席、舞台、灯光设备,专供文艺团体演出的场所的管理活动。   903  图书馆与档案馆         9031   图书馆         9032   档案馆       904 9040  文物及文化保护  指对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活动;对我国语言、文字、民间文化艺术、民俗等非物质遗产的文化保护和管理活动。     905 9050  博物馆  指收藏、研究、展示文物和标本的博物馆的活动,以及展示人类文化、艺术、科技、文明的美术馆、艺术馆、展览馆、科技馆、天文馆等管理活动。     906 9060  烈士陵园、纪念馆       907 9070  群众文化活动  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场所的管理活动。   908 9080  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909 9090  其他文化艺术     91     体育       911 9110  体育组织  指专业从事体育比赛、训练、辅导和管理的组织的活动。     912 9120  体育场馆  指可供观赏比赛的场馆和专供运动员训练用的场地的管理活动。     919 9190  其他体育  指上述未包括的体育活动。   92     娱乐业       921 9210  室内娱乐活动  指室内各种娱乐活动和以娱乐为主的活动。     922 9220  游乐园  指配有娱乐设施的大型室外娱乐活动及以娱乐为主的活动。     923 9230  休闲健身娱乐活动  指主要面向社会开放的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和其他体育娱乐场所的管理活动。     929 9290   指各种形式的彩票活动,以及公园、海滩和旅游景点内小型设施的娱乐活动。 S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本类包括93-97大类。   93 中国共产党机关       930 9300  中国共产党机关     94     国家机构  指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活动和国家武装力量。     941 9410  国家权力机构  指宪法规定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机关的活动。     942    国家行政机构  指国务院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的活动;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各工作部门的活动;乡(镇)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活动;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监督、检查机构的活动。       9421   综合事务管理机构  指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活动,以及依法管理全国或地方综合事务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活动。       9422   对外事务管理机构         9423   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9424   社会事务管理机构         9425   经济事务管理机构         9426   政府事务管理机构  指依法对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有关事务的管理,以及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有关事务的管理活动。       9427   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指依法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监理、稽查、检查、查处等活动。包括独立(或相对独立)于各级行政管理单位的执法检查大队的活动。     943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指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活动。       9431   人民法院         9432   人民检察院       949 9490  其他国家机构  指其他未另列明的国家机构的活动。   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51 9510  人民政协       952 9520  民主党派     96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61    群众团体  指不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群众团体的活动。       9611   工会         9612   妇联         9613   共青团         9619   其他群众团体       962    社会团体  指依法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单位的活动。       9621   专业性团体  指由同一领域的成员、专家组成的社会团体(如学科、学术、文化、艺术、教育、卫生等)的活动。       9622   行业性团体  指由一个行业,或某一类企业,或不同企业的雇主(经理、厂长)组成的社会团体的活动。       9629   其他社会团体  指未列明的其他社会团体的活动。     963 9630  宗教组织  指经批准的宗教组织的活动和寺庙、清真寺、教堂等的宗教活动。   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指通过选举产生的社区性组织,该组织为本地区提供一般性管理、调解、治安、优抚、计划生育等服务。     971 9710  社区自治组织  指城市、镇的居民通过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活动。     972 9720  村民自治组织  指农村村民通过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活动。 T       国际组织     98 国际组织     980 9800  国际组织  指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驻我国境内的机构的活动。   附件3: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按季分月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单位性质:         行业代码:   201  年第 季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汇总 代码 ( )月 ( )月 ( )月 合计 甲 乙 丙 1 2 3 4 建筑面积 用能人数 其中:编制人数 公车数量 其中:编制数量 其中:汽油车数量    柴油车数量 电  消耗量 费用 水 消耗量 费用 原煤 消耗量 费用 天然气 消耗量 费用 液化石油气 消耗量 费用 人工煤气 消耗量 费用 汽油   消耗量   费用 其中:车辆用油量 费用 其他用油量 费用 柴油 消耗量   费用 其中:车辆用油量 费用 其他用油量 费用 煤油 消耗量 费用 热力 耗热量 费用 供热面积 其他能源 消耗量 费用 平方米 人 人 辆 辆 辆 辆   千瓦时 元   立方米 元   吨 元   立方米 元   千克 元   立方米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升 元   千焦 元 平方米   吨标煤 元 101 102 1021 103 1031 1032 1033   110 111   120 121   130 131   140 141   150 151   160 161   170 171 1701 1711 1702 1712   180 181 1801 1811 1802 1812   190 191   200 201 202   210 211                                                         部门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201 年 月 日   【情况说明】单月能源资源消耗量同比变化20%的部门,说明增加或降低的原因。   附件4: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   表号:国管节能综1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27号   有效期至:2011年6月   部门名称(盖章):   邮编: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20 年(第 季度、)上下半年、年)报 部门名称 汇总代码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能人数 编制人数  公车数量 (辆)   电 水 原煤 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人工 煤气 汽油   柴油   煤油 热力 其他  能源 编制数量(辆) 汽油车辆(量) 柴油车辆(辆) 消耗量(万千瓦时) 费用(万元) 消耗量(万立方米) 费用(万元) 消耗量(万吨) 费用(万元) 消耗量(立方米) 费用(万元) 消耗量(万立方米) 费用(万元) 消耗量(万立方米) 费用(万元) 车辆用油 其他 车辆用油 其他 消耗量(万升) 费用(万元) 耗热量(万千焦) 费用(万元) 供热面积(万平方米) 消耗量(吨标煤) 费用(万元) 总消耗量(万升) 总费用(万元) 消耗量(万升) 费用(万元) 消耗量(万升) 费用(万元) 总消耗量(万升) 总费用(万元) 消耗量(万升) 费用(万元) 消耗量(万升) 费用(万元) 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总计 01                                                                                                                                                             教育部机关本级 02                                                                             北京大学 03                                                                             北大第一医院 031                                                                             … …                                                                             附件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本类包括75-78大类。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   指为了增加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即为揭示客观事物本质和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理论和新知识,探索科学发展的应用途径和方法,以及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所进行的理论研究和试验活动。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   ◆不包括:   -为解决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能投入生产或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列入7710(技术推广服务);   -使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的生产活动和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列入C(制造业)相关列别中;   -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有关的市场开发、转让、交流、推广,列入77(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名义为研究机构,但实际上主要不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单位,应按主要活动的性质归入相关的行业类别;   -高等院校、政府部门非独立的科研活动,分别列入高等院校和政府机构对应的行业中;   -无论何种目的,独立从事的检验、测试及检测等活动,列入76(专业技术服务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751 7510 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包括:   -数学、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力学、物理、天文学、化学、地   球科学、生物学等研究活动;   -中国科学院的活动。   752 7520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包括:   -工程和技术科学基础科学、测绘科学技术、材料技术、矿山技 术、冶金技术、机械工程技术、动力与电气工程技术、能源科学技术、核科学技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化学工程技术、纺织科学技术、食品科学技术、土木建筑工程技术、水利工程技术、交通运输工程技术、航空航天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等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753 7530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包括:   -农学、林学、畜牧和兽医科学、水产学等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754 7540 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包括: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军事医学与特种医 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等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755 7550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包括:   -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哲学、宗教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军事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与情报文献学、教育学、体育科学、统计学、管理学等研究活动;   -社会科学院的活动。   76 专业技术服务业   761 7610 气象服务   指气象观测、预报和服务等活动。   ◇包括:   -气象台、中心的活动;   -一般气象观测站、网的活动;   -基本气象观测站、网的活动;   -基准气象观测站、网的活动;   -高空探测及高空交换站、网的活动;   -辐射观测台、网的活动;   -酸雨观测台、网的活动;   -农业气象观测站、网的活动;   -雷达气象站、网的活动;   -气象预报服务;   -其他未列明的气象服务。   762 7620 地震服务   指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等防震减灾活动。   ◇包括:   -地震观测台(网)的活动;   -地震前兆观测台(网)的活动;   -强震观测台(网)的活动;   -地震流动观测的活动;   -火山监测台(网)的活动;   -地震预报的服务;   -震灾预测和评估的活动;   -地震区划和抗震安全性评价的活动;   -地震应急和紧急救援活动;   -其他未列明的防震减灾活动。   763 7630 海洋服务   ◇包括:   -海域管理;   -海洋资源的管理;   -海洋评估;   -海底工程、作业的管理;   -海洋和极地的科学考察;   -海洋浪潮、气象的监测和预报;   -海水污染治理;   -其他海洋活动。   ◆不包括:   -海洋科学研究,列入75(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海洋环境监测,列入7660(环境监测);   -海洋监察,列入9427(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海洋自然环境保护区的管理活动,列入8011(自然保护区管理)。   764 7640 测绘服务   指从事各种测绘业务活动。   ◇包括:   -大地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编制;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海洋测绘;   -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其他测量、测绘活动。   765 7650 技术检测   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动植物、工业产品、商品、专项技术、成果及其他需要鉴定的物品所进行的检测、检验、测试、鉴定等活动。包括认证活动。   ◇包括:   -动植物、林木的检验、检疫;   -粮食等农产品的检验、检疫;   -水产品、肉、禽、蛋等畜产品的检验、检疫;   -蔬菜、水果的检验、检测;   -药品、食品检验、检测;   -种子、农药、化肥的检验、检测、鉴定;   -生产和生活用产品、设备的检验、检测、鉴定;   -与卫生、人体健康有关的检验、检疫;   -与安全有关的检验、检测;   -与质量有关的检验、检测;   -与硬度、强度、速度、计时等物理特性有关的检验、检测;   -与浓度、成分等化学特性有关的检验、检测;   -与电波、声波、通讯信号有关的检验、检测;   -计量器具的检验、检测;   -一般物品、技术的检验、测试、鉴定;   -标准、质量、计量、技术的认证(含各种证书的认证);   -其他未列明的技术、成果及产品的检测。   ◆ 不包括:   -珠宝、古玩、字画及其他艺术作品的鉴定,列入9090(其他文化艺术);   -医疗事故的鉴定,列入8590(其他卫生活动);   -科技项目、成果的鉴证,列入7720(科技中介服务);   -环境检测,列入7660(环境监测);   -野生动植物的观察、监测,列入8012(野生动植物保护);   -对社会公共活动的监督、检查、稽查,列入9427(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766 7660 环境监测   指对环境各要素,对生产与生活等各类污染源排放的液体、气体、固体、辐射等污染物或污染因子,以及对生态系统指标进行的测试和监测活动。   ◇包括:   -环境卫生监测;   -生活废料的监测;   -生产废料的监测;   -放射性污染源的监测;   -污水排放监测;   -汽车尾气监测;   -工业废气监测;   -噪声污染监测;   -空气质量监测;   -河流、湖泊污染监测;   -海洋环境监测;   -沙漠、土壤监测;   -水土流失监测;   -森林生态环境监测;   -地质环境监测;   -其他环境污染监测。   ◆不包括:   -高空大气监测,列入7610(气象服务);   -环境的监察、检查及执法活动,列入9427(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767  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   7671 工程管理服务   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工程筹建、计划、造价、资金、预算、场地、招标、咨询、监理等服务活动。   ◇包括:   -工程筹建机构;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招标及代理;   -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技术咨询;   -工程预算、审计;   -工程监理;   -工程担保;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工程及建筑物的质量评估;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不包括:   -工程行政监督,列入9427(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市政建设监督,列入9427(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城乡建设监督、查处,列入9427(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7672 工程勘察设计   指建筑施工前的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包括与工程勘察、设计无法分开的工程测量活动。   ◇包括:   -水利及水电工程的勘察设计;   -港口工程的勘察设计;   -铁路工程的勘察设计;   -道路、隧道、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   -矿山工程的勘察设计;   -火力发电厂工程的勘察设计;   -工业生产和工艺流程工程的勘察设计;   -油田及海洋石油工程的勘察设计;   -管道、线路工程的勘察设计;   -房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住宅小区规划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其他工程的勘察设计。   ◆不包括:   -独立的工程测量活动,列入7640(测绘服务);   -工程筹备、咨询、监理等管理活动,列入7671(工程管理服务)。   7673 规划管理   指区域和城市、集镇、村庄的规划,以及其他规划活动。   ◇包括:   -区域的规划活动;   -城市的规划活动;   -村镇的规划活动;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活动;   -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活动;   -农业、林业的规划活动;   -上述未列明的规划活动。   ◆不包括:   -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列入7672(工程勘察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列入7672(工程勘察设计);   -市政建设监督,列入9427(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城乡建设监督、查处,列入9427(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769 769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本类包括利用电脑及相关软件进行的设计活动。   ◇包括:   -产品设计;   -模型设计(规划模型、样本房等);   -展厅的布置设计;   -单纯服装设计;   -装饰物品及流行物品的款式设计;   -包装装潢设计;   -工艺美术设计;   -电脑动画设计(利用动画软件在电脑上进行美术设计);   -其他未列明的设计和专业技术活动。   ◆不包括:   -计算机软件设计,列入62(软件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与生产制造活动一体的设计,列入C(制造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与服装模特表演或模特公司一体的设计活动,列入7499(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   -利用电脑对照片、图片进行设计、加工的活动,列入8280(摄影扩印服务);   -个人形象包装设计,列入7499(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   -美发、美容设计,列入8240(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   77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71 7710技术推广服务   指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推向市场而进行的相关技术活动,以及技术推广和转让活动。   ◇包括:   -为解决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能投入生产或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   -各种技术的开发(非研制)、咨询、交流、推广单位的活动;   -以技术推广为主的技(科)、工、贸联合公司的活动;   -与农业和社会公益有关的技术推广、扩散和转移的活动。   ◆不包括:   -以生产制造为主,兼营科、贸活动的企业,列入C(制造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以技术开发、交流、推广的名义,实际从事商品买卖的,列入H(批发和零售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单纯的科学技术研究,列入75(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专业产品、工艺设计,列入769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技术市场的管理,列入7720(科技中介服务);   -专业技术展览,列入7491(会议及展览服务)。   772 7720科技中介服务   指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在政府、各类科技活动主体与市场之间提供居间服务的组织,主要开展科技信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评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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