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现场评价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山东省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1/11/01 颁布日期: 2011/11/01
颁布机构: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山东省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1/11/01
颁布日期: 2011/11/01
(鲁经信节监字【2011】607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青岛市发改委)、质监局、节能办,有关企业、单位: 2010年,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省节能办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10年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经信函字[2010]155号),确定将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等44家企业列入2010年全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并成立了山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咨询专家组,对44家企业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咨询服务和帮助指导。目前,企业已经按计划完成了宣贯标准、诊断评价、建立体系、发布文件、体系运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7个阶段的工作。为总结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成果,梳理经验,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推进全省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近期将组织对44家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现场评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与内容 评价工作采用企业自查和现场评价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要对照评价依据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评价组要对企业自查报告和现场进行评价审核。 评价审核的依据: (一)《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DB37/T 1013-2009); (二)《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审核评价指南》(D37/T 1756-2010); (三)《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GB/T 23331-2009); (四)企业《能源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二、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15日之前为企业准备、自查、总结、上报相关材料阶段;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26日为现场评价阶段。 三、组织实施 评价审核工作由省节能监察总队组织实施,分为3个评价组。各组人员由省节能监察总队、山东质量认证中心和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人员组成。 第一评价组组长单位:省节能监察总队 负责济南、枣庄、济宁、泰安、莱芜、菏泽等6市相关企业; 第二评价组组长单位:山东质量认证中心 负责淄博、东营、潍坊、日照、德州、滨州等6市相关企业。 第三评价组组长单位: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 负责青岛、烟台、威海、临沂、聊城等5市相关企业。 企业名单及各组分工情况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体系建设评价审核工作。通过自查,全面系统的总结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告要充分反映取得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包括对教材《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需要完善和修改的建议等内容)。11月15日前,将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能源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节能改进方案等支持性文件,电子版)和自查报告(要求书面及电子版),上报省节能监察总队。各企业要认真组织,为开展现场评价审核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二)评价组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要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工作现场,客观进行评价,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评价审核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3)和各组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省节能监察总队(电子版)。同时要向企业提出明确指导意见。 (三)各市经信委、节能办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为评价组实施现场评价审核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评价结束后,省经信委、质监局和省政府节能办公布评价结果,并向评价合格的企业颁授证书和奖牌;对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要求的化工企业,由山东质量认证中心(山东鲁源节能认证中心)颁发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联系方式 总协调人:邢济东省节能监察总队 副总队长 联系人:傅经纬 联系电话:0531-88517785 电子邮箱:fjwei815@163.com 第一评价组组长:傅经纬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技术信息室 主任 联系人:奚修斌、钟爱光 联系电话:0531-88551104,13021738195 0531-88937832,13668827256 传真:0531-88551104、88937832 电子邮箱:aaxx1169@126.com;zag7256@126.com 第二评价组组长:孟晓红 山东质量认证中心 副主任 联系人:沈其民 联系电话:0531-89602175,13953175886 传真:0531-82677800 电子邮箱:sdsqm@126.com 第三评价组组长:王世岩 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 支队长 联系人:尹洪坤 联系电话:0534-2107730,13505340455 传真:0534-2107255 电子邮箱:dzjnyhk@163.com 附件:1、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自查报告内容      2、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名单及现场评价工作分组表 3、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审核报告的主要内容                      二○一一年十一月  附件1: 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自查报告内容 1. 初始能源评审报告; 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及识别过程记录、结果清单、发现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等证明材料); 3. 能源因素(充分性评价及识别评价的方法和原则、能源因素清单、重要能源因素清单等证明材料); 4. 基准(适宜性评价及基准内容、确定的方法等证明材料); 5. 标杆(适宜性评价及获取的渠道、标杆内容等证明材料); 6. 能源目标、指标(适宜性评价及能源目标、指标内容,目标指标的分解、考核等证明材料); 7. 节能改进方案[节能改进方案清单(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已采取的实施效果评价及方案内容、实施的过程等证明材料,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余热余能,以及是否对余热余能采取节能改进方案进行回收、利用]; 8. 能源采购(效果评价及供方评价过程和结果、能源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采购标准、能源检验记录等证明材料); 9. 能源利用过程控制、监视和测量(执行效果评价及控制程序、控制要求、控制记录,监视测量中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记录等证明材料); 10. 培训(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价等证明材料); 11. 用能设备(设备清单、检修及保养记录等证明材料); 12. 计量器具(台帐、计量图、校检及保养记录等证明材料); 13. 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效果评价及内审计划、检查记录、不符合报告、纠正预防措施和验证记录,管理评审计划、评审输入、评审输出、整改计划及效果验证等证明材料); 14. 能源管理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及评价过程、目标指标实现程度、主要能耗指标、能源管理和利用状况的改进等证明材料); 15. 在体系建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教材《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和意见; 16. 能源管理手册、程序文件、重点过程作业指导书,其它支持性文件清单; 17. 从本行业出发,对《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或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有哪些特殊要求。 附件2: 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名单及现场评价工作分组表 市 企业名单 评价组 济南(3) 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 第一评价组 济南庚辰钢铁有限公司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 枣庄(3) 兖矿鲁南化肥厂 枣庄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济宁(3) 兖矿集团 中银电化有限公司 曲阜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泰安(3)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泰安鲁珠水泥有限公司 莱芜(1)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菏泽(1)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评价组 华能国际电力有限公司辛店电厂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中轩生物有限公司 东营(1) 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4)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评价组 联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海化集团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1) 日照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 德州(1) 德州中联集团大坝水泥有限公司 滨州(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邹平铁雄能源煤化有限公司 西王集团 青岛(3) 青岛热电集团 第三评价组 海尔集团 青岛即发控股集团公司 烟台(3)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公司 烟台鲁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3) 威海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成山集团有限公司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3) 临矿集团 沂州水泥有限公司 华盛江泉集团 聊城(3) 信发集团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集团第二化肥厂 附件3: 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审核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价过程综述; 2、能源管理体系的策划情况; 3、能源管理方针、目标的策划及完成情况; 4、法律法规的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情况; 5、基准与标杆的建立情况; 6、能源控制与监测情况; 7、能源管理的绩效(及主要能耗指标); 8、能源改进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9、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运行经验与存在问题; 10、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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