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西安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西安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10/11 |
颁布日期: |
2011/10/11 |
颁布机构: |
西安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西安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10/11 |
颁布日期: |
2011/10/11 |
(市政发〔2011〕79号 2011年10月11日)
2011年9月27日上午,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召开了全国、全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对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持以节能减排促进科学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2%,降幅居全省第一;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削减率分别下降14.3%和22.2%,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24.66%和130%。五年来,我们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速,持续改善的环境质量,支撑了全市经济年均15%的较快增长,实现了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十二五”省上下达我市的节能减排目标是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减少8.4%、12.2%、7.9%和9.9%。应当清醒地看到,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十二五”我市进入了人均GDP从5000美元到10000美元的关键转型发展时期,进入了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全面启动时期,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内在需求,必然使得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从今年的执行情况来看,减排方面上半年全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了3.6%、2.01%和2.51%,完成的比较好,但是氮氧化物不降反升,同比增长4.9%;上半年能耗下降了2.8%,虽然高于全省2.69%的平均降幅,但与3.5%的年度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完成全年任务形势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狠抓节能减排措施落实
按照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题,围绕全面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这一核心,依靠技术进步、结构调整、管理提升三大途径,强化目标责任、政策保障、基础能力建设三大措施,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五方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一)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各区县政府(含五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下同)要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的节能减排工作,市级节能减排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相关指导督导和监管职责。市政府将把年度目标考核同节能减排日常性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强调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在综合考核评价中的重要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进行排名,并通过政府公报等平台予以通报,严格实行问责。各级各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制定相关预警调控方案,做好月度、季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污染减排情况的分析和预测、预警,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公共机构的监测预警,全力抓好抓实节能减排工作。
(二)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核查,加快临潼区汉兴实业有限公司2万吨造纸、灞桥区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00万米织布等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工作,确保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顺利完成。继续开展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对标达标活动,加速淘汰高能耗落后设备,提升行业生产能效,减少能源消耗。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三同时”制度,提高项目能耗、环保准入门槛,有效遏止“两高”行业过快增长。三是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发展天然气,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四是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市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西安创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是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工业锅炉、窑炉、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抓好余热余压利用,加快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增加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二是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现有设施,强化脱氮除磷,提高再生水回用规模,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强渭河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削减工程,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形成主要污染物有效削减能力。三是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四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工程。鼓励节能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商贸、旅游、教育、卫生等领域,实施一批节能项目,形成有效节能量。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业领域要加强对电力、建材、造纸等“两高”行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实施150户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工程,强化能耗排污监管措施,建立台账、分类排名、落实责任。建筑领域要严格新建建筑节能审查,加强节能监管。制定并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财政出资的建筑项目必须遵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防止和纠正过度装饰和亮化。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重点公路工程建设和大型运输企业的能耗管理,新增车辆必须达到交通运输部公布的燃料消耗量标准,强化营运车辆用油定额考核。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加速淘汰老旧车辆,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农业领域要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推进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鼓励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商业和民用领域要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和旅游业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加快设施节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公共机构领域要进一步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和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动态管理。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一是建立推广机制。依照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建立节能减排技术遴选及推广机制,在重点用能单位重点领域中,大力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等节能减排技术,组织实施一批节能、节水、清洁生产项目。二是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加快技术产业化,支持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炉炼钢干法煤气除尘节能系统、西安泰富西玛电机有限公司节能电机等一批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三是实施节能新产品推广工程。推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等节能商品的推广力度。实施高效照明推广工程,完成不低于127万只节能灯的推广任务,加快城市景观路灯照明节电改造,深入推动“十城万盏”试点城市建设,加快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实施221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加快20家市级试点企业、20个示范工程建设,推动一批中省试点单位方案的实施);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提高其在全市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中的评分权重,加强责任考核。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着手制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收集处理一体化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培育法士特等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再制造示范企业,推动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切实做好城市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
(七)强化节能减排政策保障。一要实行总量控制,建立能源消费和排污总量倒逼机制。加强与省上衔接,抓紧制定我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按照“核定基数,分解增量”的方法,把“十二五”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分解下达给各区县,形成节能减排的倒逼机制和能源消费总量的预测预警机制。二要完善经济政策。推进价格改革,尝试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实行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全面执行供热计量收费。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三要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中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大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推动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四要提高节能减排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彻底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强化重点污染源及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减少能源浪费,提高利用效率。
(八)进一步夯实节能减排基础能力。一是强化节能管理。按照温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完善节能管理机构,充实市节能办人员编制,着手成立西安市节能中心,增强节能技术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二是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结合全市节能减排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环保地方标准。着手制(修)订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地方标准,以及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提高准入门槛。三是继续推进能源消费和污染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的配备,推进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加快建立50家公共机构的能耗统计监测。完善能源消费状况统计方式方法,增强数据的时效性,为建立能耗预警机制提供数据支撑。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统计监测,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三、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节能减排责任,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系统、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认真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务求实效。
(二)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和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试行能源管理师制度。组织经常性的节能减排宣传、技术和典型交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绿色出行、世界环境日、媒体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树立先进标杆,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将节能减排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
(三)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抓好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政府机构等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发挥全体市民的监督作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共享节能减排成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