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深入实施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工程推进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河南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1/12/05 颁布日期: 2011/12/05
颁布机构: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河南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1/12/05
颁布日期: 2011/12/05
(豫科〔2011〕173号)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委)、工信局(委)、环保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和省政府关于“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为实现全省“十二五”时期的节能减排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共同组织实施“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工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为主题,围绕火电、建材、有色、钢铁、煤炭、化工、造纸、皮革(皮毛)等八个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和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的科技需求,坚持开发、节约并重原则,集成各类科技资源,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示范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为实现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2011年到2015年,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工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新能源开发应用、工业及生活废水治理等关键技术领域,重点攻克50项节能减排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广50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培育100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以企业为主体建设3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初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体系,节能减排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培育管理工作。由省科学技术厅牵头,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培育管理工作。示范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等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省科学技术厅统一受理、组织评审,经五主办部门审核批准后,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证书、标牌。对示范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网络化配置科技资源,对示范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组织示范企业实施一批节能减排方面的重大科技专项、重大与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到示范企业服务,并帮助示范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二)培育建设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产业集聚区。面向全省产业集聚区及各类科技园区,采取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推荐、遴选择优的办法,认定培育建设一批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产业集聚区。集成各类资源,给予重点支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要求,制定示范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发挥产业集聚区的作用和优势,通过多种途径,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加快促进我省急需的节能减排技术成果转化。建立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产业集聚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促进其发展。探索在集聚区内建设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服务平台,为提高集聚区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提供服务。使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产业集聚区成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推进节能减排的表率。   (三)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依托重点企业及相关的高校、科研院所,培育建设一批以节能减排技术研发、集成和推广应用为主要业务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及企业技术中心和专业化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机构或组织,支持其加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与扩散。积极发挥协会、学会和节能服务组织机构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咨询、培训等活动。   (四)组织开展先进节能减排技术(新工艺及成套设备)的认定推荐工作。成立河南省先进节能减排技术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节能减排技术(项目成果)进行评审遴选,制订并发布《河南省鼓励发展的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目录》,并对我省自主研发或引进的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与产业化项目择优给予支持,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五)培育建设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示范社区。大力推广绿色低能耗低排放节能技术,引导培育建设一批绿色节能科技示范社区。倡导绿色低碳生态建筑理念,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标准执行率,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技术,中水回用技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等;鼓励应用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和高效节电照明灯具。营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节能示范社区并发挥其影响带动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为保证“十二五”期间“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采取得力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摆上位置   加强组织领导,把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围绕“十二五”节能减排科技工程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科技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开展。   (二)进行政策引导   对培育认定的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进行政策引导,根据节能减排科技进步的需求,在贯彻落实国家现有政策的同时,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的配套政策,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及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三)加大科技投入   有效整合并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的投入。将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应用作为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的重点,每年安排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项目,同时着力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向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投入体系。   (四)加强监管和经验推广   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科技进步指标体系、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及时掌握示范企业年度节能减排的主要数据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介和推广,充分发挥其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五)建立激励机制   对在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工程项目、培育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科技示范企业以及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加大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的新思想新理念、科学知识和方法,示范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居民社区和农村乡镇开展节能减排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激发民众积极参与其中的热情和责任心。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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