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节约用水的若干意见

颁布机构: 国家电力公司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企业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1998/05/28 颁布日期: 1998/05/28
颁布机构: 国家电力公司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企业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1998/05/28
颁布日期: 1998/05/28
(1998年5月28日 国电办[1998]178号)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资源,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国家,贯彻“资源开发和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意义重大。火电厂是重要用水单位,必须节约用水,以保证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火力发电厂节约用水若干意见》印发你们,请各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据此制定实施办法,贯彻执行。   附件:   火力发电厂节约用水的若干意见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的物质资源之一,也是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特殊资源。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国家,而且分布不均,北方许多地区水资源缺乏,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火电厂是用水大户,节水工作对其安全经济地运行及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公司都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用水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使节水工作成为自觉行动。   1.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制定用水、节水目标,把节水作为节约资源和能源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   2.黄河流域及以北等缺水地区的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火电厂要更加重视节水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调,经常布置、检查节水任务,解决有关问题。   二、火电厂要大力加强水务管理,加大节水力度。   1.严格执行《火力发电厂能量平衡导则》,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并建立健全水平衡测试的记录档案。   2.开发新技术,采取多种技术措施,加大对耗水大的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技术改造,降低耗水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根据机组开停及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循环冷却水量、冲灰水量及工业冷却水流量,达到安全经济运行。   4.应在关键部位设置流量表,制定用水考核制度及节水、浪费水的奖惩办法,并严格执行。   5.尽量降低热力系统补水量和水汽损失,在一至二年内,使补水率和水汽损失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6.已投运电厂在二至三年内循环冷却水的浓缩倍率和冲灰水的灰水比达到设计值或试验最佳值。   三、计划部门在煤炭丰富且缺水地区规划火电厂时,要把节水作为一个首要的考虑因素,积极推广应用空冷技术。   四、新建电厂或扩建火电机组时,设计部门应对电厂用水、排水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最大限度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积极研究并推广电厂零排放技术。   五、循环冷却水的浓缩倍率,根据不同水质、凝汽器管材,通过试验并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确定。各种水处理方案一般应达到以下效果:   加防垢防腐药剂及加酸处理,浓缩倍率应在3.0左右;   采用石灰处理,浓缩倍率应在4.0左右;   采用弱酸树脂等处理方式,浓缩倍率应在4.0以上。   六、加快干除灰和干灰输送技术的推广应用。建设燃煤电厂及电厂改造工程,在技术经济比选基础上应优先采用“干输灰--干灰碾压灰场”的粉煤灰处理方案。   七、扩大干灰的收集量和综合利用量。已投运的电厂,只要有综合利用途径,应通过技术改造,尽快具备干灰收集及运输的条件,并提高干灰利用量。   八、新建、扩建机组采用水力除灰系统时,首选高浓度输送方式,其水灰比在5以下。   九、已投运的低浓度水力除灰系统的电厂,应积极开展灰水回收再利用技术研究。除水质较差等个别情况外,在二至三年内都要基本实现冲灰水回收。   十、工业冷却水应基本回收再利用或采用闭路循环冷却系统。   十一、加强非生产用水的管理和排水处理。合理控制用水范围和供水区域,做到户户有计量。   十二、加大开展节水技术的科研力度,积极推广成熟的先进节水技术和设备。   十三、各电力集团公司、省(市、区)电力公司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每年进行一次节水工作书面总结,并送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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