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颁布机构: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22/06/28 颁布日期: 2022/06/28
颁布机构: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22/06/28
颁布日期: 2022/06/28

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农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的; 

  (二)拖拉机违法搭载人员的; 

  (三)无号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 

  (四)存在超载、超限、超速等行为的; 

  (五)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 

  (六)农业机械存在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以及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安全隐患的。 

  管理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严禁给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严厉查处违规发放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的行为。 

  (二)强化技术检验。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强化运行安全技术要求及安全装置检查,对不符合条件以及未粘贴反光标识的拖拉机运输机组不予通过检验。 

  (三)强化宣传培训。运用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安全培训,提高农机手安全驾驶和操作技能。 

  (四)强化执法检查。规范农机安全执法履职行为,明确职责,落实到岗。严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未年检、拼装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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