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34号)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pdf附件2: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