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20/06/22 颁布日期: 2020/06/22
颁布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20/06/22
颁布日期: 2020/06/22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0〕176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连续出现两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给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密集、管控难度大,疫情防控更是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大意。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闭环管理,现就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再次强调以下要求:   一、从严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从严管控、全面排查,坚决阻断施工现场疫情传播扩散。市区住建部门加大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改正。   二、从严排查管理各类高风险人员   继续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确诊人员及其密接者均应按照卫生疾控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其他核酸检测为阴性的人员,也应加强隔离管理。其中,自2020年5月30日(含)以来到过新发地(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国际水产城、日用品市场等重点区域)、玉泉东、天陶红莲市场人员应送往属地政府指定地点实施集中隔离,或经卫生疾控部门同意后在施工现场单间单人隔离;与以上人员直接接触或与新发地等三地市场配送人员直接接触的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应急隔离区实施单人单间隔离;在京有固定居住场所的人员,应严格按照社区(村)防控要求居家隔离观察。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乡镇)、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报告,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专车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   三、从严扩大高风险人员核酸检测范围   建立市区住建部门核酸检测应急联动机制。各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下列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工作:凡与确诊人员有直接接触的人员应做到100%核酸检测;凡排查出有到过新发地等三地市场人员的工程项目应做到全员100%核酸检测;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工作的人员应做到100%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在施工程、国家及本市重点工程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分批落实全员100%核酸检测。   四、从严实施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   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封闭式集中管理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出入口,必须由专人负责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北京健康宝”情况。施工现场人员居住应按照工作单位、专业分工、作业区域等实施分片划区管理,各类人员要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聚餐;施工现场餐厨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保安保洁人员应单独安排居住,减少人员交叉风险。   五、从严管控施工现场人员出入   施工现场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减少人员外出造成的人员交叉感染风险。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等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应分别制定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制度,严格管控人员出入;确需外出的,须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人员应严格做好出行记录,包括出门时间、返回时间、前往目的地、外出事由、交通方式及接触人员等信息。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分设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定点、定时组织人员集体出入,并履行测温登记和健康状况核查工作,确保人员两点一线出行,防止交叉感染。有到过新发地等三地人员的工程项目,应加强人员流动管控,如无必要,不在项目之间交叉流动。   六、从严实施分类管理保障工程施工秩序   已发现确诊病例的工程项目应全面停止施工,待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全面排除施工现场疫情风险后方可施工;发现有到过新发地等三地批发市场人员的工程项目,在全面落实分片划区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组织施工。市区住建部门应密切关注当前形势下工程建设保障工作,加大协调调度力度,保障建筑材料设备物资供应,保持施工现场正常生产秩序,不许层层加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疫情对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七、从严落实施工现场重点区域疫情防控措施   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应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人员居住密度,落实每日不少于两次通风消毒要求;食堂、淋浴间、卫生间等场所应严格按照有关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应组织专业公司做好施工现场卫生间粪便清运处理工作。   八、从严落实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   市区住建部门应加强疫情防控联防联动,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各区住建部门、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加强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突发疫情应急预案》要求,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乡镇)、卫生防疫部门和市区住建部门报告突发疫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突发情况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跟踪上报动态信息。   九、从严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补充必要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应做好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每名作业人员每日口罩使用需求。加强对作业人员的防疫宣传教育和防疫知识培训,积极引导人员建立良好卫生习惯;针对隔离人员要适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造成心理负担和恐慌。   十、从严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   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安全。从严落实汛期防汛各项措施,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备足防汛物资和设备,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工作,确保在施工程汛期安全,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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