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及程序

颁布机构: 海南省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海南省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08/12/16 颁布日期: 2008/12/16
颁布机构: 海南省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海南省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08/12/16
颁布日期: 2008/12/16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及程序》的通知 (琼建设[2008]275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及程序》印发给你们(请从www.hncic.net下载),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蒙少群,联系电话: 65393100。 海南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海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及程序   根据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8]19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的监督   (一)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对负责监督的项目,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通过节能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针对节能工程的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编制《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见表一),具体明确监督的内容、方式等,要对节能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做出监督方案,并适时召开由参建各方参加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督交底会议,就监督的方案、内容和要求进行交底。   (二)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应监督抽查的内容如下: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及是否备案情况。   2、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重新报审和建设、监理单位确认情况。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及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情况。   4、建筑节能专业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   5、建设、设计、施工(含分包)、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对建筑节能示范样板的确认情况。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筑节能工程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无擅自修改已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当建筑设计修改涉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时,必须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2、无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3、无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有关建筑材料和设备,建设单位是否保证其符合建筑节能指标。   4、无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无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5、在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是否已经或同时验收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是否注明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   (二)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应当就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图纸会审时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2、应参加节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三)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等进行检验。对采暧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符合建筑节能要求。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节能材料和构件,不得使用。   3、应当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应当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特别应当加强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节能标准规定。   5、做好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节能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记录要及时、真实。   6、整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且应独立成册装订。   (四)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应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并签字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以及涉及建筑节能功能的重要部位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3、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   4、应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   (五)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承揽工程检测任务应当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2、出具的检测报告签字盖章手续应齐全。   3、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三、对建筑节能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实体质量的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并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资料进行核查。   实体质量部分抽查   (一)墙体节能工程   1、基层表面空鼓、开裂、松动、风化及平整度及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的处理。   2、保温层施工应结合不同工程人才流动根据规范规定,制定监督抽查内容,重点对保温、牢固、开裂、渗漏、耐久性、防火等性能进行抽查。   3、雨水管卡具、女儿墙、分隔缝、变形缝、挑梁、连梁、壁柱、空调板、空调管洞、门窗洞口等易产生热桥部位保温措施。   4、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处理。   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层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6、隔汽层构造处理、穿透隔汽层处密封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处理。   (二)幕墙节能工程   1、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   2、幕墙与周边墙体间的缝隙处理。   3、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保温密封处理。   4、遮阳设施的安装,   (三)门窗节能工程   1、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间隙处理。   2、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及金属副框隔断热桥措施。   3、外门窗遮阳设施的安装。   4、天窗安装位置、坡度、密封节能措施。   5、门窗扇密封条的安装、镶嵌、接头处理。   6、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及中空玻璃均压管密封及中空玻璃露点复检情况。   (四)屋面节能工程   1、屋面保温、隔热层铺设质量、厚度控制。   2、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平整度、坡向、细部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措施。   3、屋面隔气层位置、铺设方式及密封措施。   (五)地面节能工程   1、基层处理的质量。   2、地面保温层、隔离层、防潮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   3、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的粘结及缝隙处理。   4、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的隔断热桥保温措施。   (六)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抽查以下内容:   (1)各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   (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安装及调试的情况;   (4)空调系统分栋、分户、分室(区)冷、热计量设备安装。   2、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抽查以下内容:   (1)风管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测;   (2)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   (3)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加固等处的冷桥处理。   3、各种空调机组的安装、与风管连接的情况及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检测。   4、风机盘管机组的选型及安装和调试的情况。   5、空调与通风系统中风机的选型及安装。   6、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选型及安装。   7、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装置、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选型及安装。   8、风管和空调水系统管道隔热层、防潮层选材。   9、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及配件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安装和冷桥隔断的措施。   10、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的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及通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和调试检测。   (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   2、空调冷热源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情况。   3、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原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的系统试运转及调试情况。   (八)配电照明节能工程   1、锅炉房动力用电、冷却塔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计量设备安装。   2、住宅公共部分和公共建筑的照明的高效光原、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装置安装。   3、水泵、风机等设备的节能装置安装。   4、低压配电系统及照明系统检测。   (九)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监测与自动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联动情况。   2、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与空调、采暖、配电和照明等系统联动运行、监测情况。   工程资料部分的核查,按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竣工资料》要求进行监督核查。   四、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监督   (一)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范规程的一般问题,应当下达《节能工程质量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二)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规范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的、没有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不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的、没有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的、建筑节能设计变更未进行复审和备案的、没有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示范样板的,应当下达《节能工程质量检查责令停工通知书》,并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质量违规行为,监督机构应记录有关质量责任主体及相关有资格人员的不良行为内容,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五、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在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质量验收三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节能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就具体情况对各节能分项工程的关键部位进行抽查检测;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监督记录。   (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按照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制定的《海南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实施,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并认真做好验收监督记录。   (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节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   2、对节能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3、对节能工程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   4、对节能工程验收报告的评价。   六、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一)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是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组成部分   (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节能工程概况。   2、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查情况,包括图纸是否经过审图机构审查和到节能管理部门备案、节能材料进场是否经过复试、节能工程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施工示范样板、是否有节能专项验收等。   3、建筑节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检测)情况,监督机构对涉及建筑节能系统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或材料进行监督抽测、检测记录。   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抽查情况。   5、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6、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及相关有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内容。   7、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及监督评价和建议。   (三)在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附加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价表》,作为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   七、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一)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组成部分。   (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检测)记录;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4、节能分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   5、建筑节能工程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照片(含底片)、音像资料;   6、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附件: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2.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记录   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价表   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5.节能工程质量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   6.节能工程质量检查责令停工通知书   附件一   琼质监字[200  ]      号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监督 部 门:                   年  月  日   说 明   1、项目监督负责人对负责监督的工程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针对工程的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编制该方案,具体明确监督重点和基本监督方式等,编制完成后,由监督机构领导审核、批准。   2、附表中监督检查部位中的“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是指建设单位必须通知监督机构到现场监督检查的部位。   3、该方案编制完成后,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并要求各单位签收。   为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结合施工图设计文件,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如下监督方案: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    结构,   基础,      层,建筑面积    ㎡,总造价    万元。建筑节能设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二、监督依据   编制监督工作方案的依据主要是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监督组织   我站委派   (项目监督负责人)和                等人组成监督组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四、监督工作主要内容及要求   1、核查受监工程建筑节能施工参建单位及人员的资格条件,监督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及图审机构和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   2、监督建筑节能工程实体质量。采取抽查建筑节能工程实体和相关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方法,并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手段。建筑节能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的重点是外围护墙体、外门窗及幕墙、屋面及地面、节能设备安装等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根据本工程特点,当施工至规定的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见附件)时,应由建设(监理)单位提前一天通知监督人员到现场检查。   3、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监督。建设(监理)单位应提前三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验收监督,并同时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竣工资料送监督机构核查。   4、当建筑节能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时,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监督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质量监督单位 (公 章) 年  月  日   送达单位签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附表 序号 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 监督工作内容、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项目监督负责人:   附件二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记录   记录序号:      年  月  日   星期:   天气 工程名称   基础类型   建设单位   结构类型   施工单位   结构层数   监理单位   工程进度   抽测内容(包括具体抽测部位、抽测方法、抽测项目)   监  督 抽测意见   监  督 抽测人员     附件三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工 程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建 设 单 位   基 础 类 型   勘 察 单 位   结构类型/层数   设 计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验收监督日期   验收人员 组成情况       实体质量检 查情况(含工程资料)       监督抽查 检测情况       组织验收 的程序       执行验收 规范的情况       质量问题的 整改情况       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评价:   验收监督人员:   项目监督工程师:             记录:   附件四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价表 节能工程概况   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及责任制检查情况   节能各分项及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节能工程关键部位 抽测情况   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 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节能工程竣工技术 资料审查意见   节能工程责任主体及 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节能工程质量 验收监督评价     附件五:   节能工程质量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         :   你单位(施工、监理、建设)的                   工程经我站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责令你们(施工、监理、建设)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于   年  月  日前报我站。   监督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受检方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六:   节能工程质量检查责令停工通知书         :   你单位(施工、监理、建设)的                    工程经我站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责令你们(施工、监理、建设)立即停止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并认真进行整改,就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于   年   月  日前报我站。经我站对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监督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受检方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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