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
颁布机构: |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深圳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9/09/01 |
颁布日期: |
2009/08/11 |
颁布机构: |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深圳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9/09/01 |
颁布日期: |
2009/08/11 |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质监〔2009〕2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推进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市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编号:SZJG 29-2009)。该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具体文本请链接:http://www.szbqts.gov.cn/ztlm/zjgz/bzhgz查询。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