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进一步落实迎汛安全责任制的通知

颁布机构: 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7/03/28 颁布日期: 2007/03/28
颁布机构: 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7/03/28
颁布日期: 2007/03/28
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迎汛安全责任制的通知 (京政汛[200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确保筹办2008年奥运决战年的迎汛安全,最大限度消除雨天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确保首都度汛安全,根据国家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区县政府、各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迎汛安全责任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市迎汛安全工作依法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级政府行政一把手是所辖行政地区迎汛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迎汛工作负总责;各委、办、局的行政一把手是本系统、本行业迎汛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各单位法人是本单位迎汛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各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各级迎汛安全责任制,亲自抓落实,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要以落实迎汛安全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结合的原则,依法落实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明确指挥部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每一个重点部位、每一项措施、每一个环节都落实到人,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公示制度、追究制度等。   二、进一步落实重点部位岗位责任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奥运筹办决战之年的工作要求,各区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单位要进一步确定各自的迎汛重点部位,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保障措施。   (一)重点水利工程   1、河道、水库   水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堤防巡查和检查、河道清障,机闸机电设备、通讯设施、抢险物资,监测、预报预警责任制和抢险调度预案。   2、城市河湖、排水沟渠   由市水务局组织城市河湖、市政管理、排水等管理部门制定城市排水系统安全运行调度方案,明确责任,联合调度,确保城市道路积水迅速排除。   各区县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辖排水沟渠的检查、疏浚,依法清障,确保排水畅通。   3、排水管网、泵站、雨篦子、排水口   排水集团、市政管理处、绿化隔离带建设公司、市政管线建设单位(包括产权单位)及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全面进行排水管网的疏通,对管线、雨水井及排水口的清掏、清理,确保排水畅通;建立干线、支户线、雨水井安全运行责任制,落实到人。   (二)城市道路   1、市管道路   二、三、四、五环路及联络线、放射线等市管道路由市交通委负责落实路面积水排除责任制。   市市政管委负责落实道路扫水责任制。   2、城八区区管道路   由区政府负责落实道路积水排除责任制。   3、在建道路和未移交道路   由市交通委组织建设单位负责落实道路积水排除责任制。   4、奥运周边道路   由2008奥运建设办公室组织落实奥运场馆周边雨天道路保障责任制和预案。各场馆建设单位对所建场馆编制安全度汛保障预案,建立岗位、抢险责任制。   5、排水泵站   承担排水任务的排水集团、市政管理处、首发公司、公联公司等单位要对所属泵站逐一进行全面检查,每处泵站都要做到“五有”:有双路供电或备用发电机、有雨量观测记录、有通讯保障、有24小时专人值班、有应急预案;同时要加强培训演练,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对2004年以来二、三、四、五环路出现过严重影响交通的积水点,责任单位要全部落实安全度汛责任制,明确现场抢险责任人,签定责任书,制定专人盯守抢险预案,建立雨天自动启动、自主抢险机制。   对新出现的积水点,要立即进行应急抢险,保证度汛安全。汛后制定方案,消除隐患。发改委、财政部门对今年新出现的积滞水点要预留应急抢险费用和改造资金,确保年内安排,保证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进行。   (三)首都机场   汛前要成立首都机场防汛指挥部,明确市交通委、市交管局、顺义区政府、朝阳区政府、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任务,保证首都机场、道路及周边地区的防汛安全。   (四)居民区、危旧平房区   市建委、各区县政府和房屋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区、单位自管房区和私房区)要进一步落实房屋抢险、抢修、避险责任制,建立完善雨前排查、雨中巡查排险、避险转移的工作方案,要逐级公示房屋抢修维修电话,加强安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五)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   山区县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区县、乡镇、村、户四级“四包、七落实”防汛责任制,特别要建立监测、预报、预警、避险、救援责任制,落实到人。每村设报警员,做到第一时间掌握雨情、工情、险情和灾情,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安全避险,无人员伤亡。   市安监局做好采矿区责任制落实的监督。   三、全方位落实各级抢险责任制   根据防洪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洪抗洪的义务。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迎汛责任主体和履行主责的要求,针对迎汛安全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承担的抢险任务,落实各级抢险责任制,要备足抢险物资,建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做到物资调得出、队伍冲得上,保证责任区主动抢险,快速排除各类险情。   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部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抢险,自我排险。特别要针对近年来局地极端天气下已出现过积滞水点和险情,必须都要落实专业抢险队伍,抢险方案,加强培训演练,切实提高抢排能力,确保不再出现严重积水。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及各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落实各级迎汛安全责任制,不留死角,狠抓落实,加强检查,逐级备案;要汇编所辖迎汛重点部位的岗位责任制和抢险责任制,对责任区、责任段、重点部位、积水点、抢险队伍、物资、责任人和联系电话(手机)等标图列表、汇编成册,于2007年4月20前报市防办备案(电子版和责任制汇编册各一份)。   联 系 人:李玉霞   联系电话:68556144   电子邮箱:fxblyn@163.com   200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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