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0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
江苏省水利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苏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0/05/04 |
颁布日期: |
2010/05/04 |
颁布机构: |
江苏省水利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苏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0/05/04 |
颁布日期: |
2010/05/04 |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水资〔2010〕23号)
各市水利(务)局:
现将《2010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四日
2010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全省水资源总量控制管理的基本框架体系;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健全节水型社会考核管理体系;强化水功能区综合管理,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体系;加强县级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总的要求是基础性工作有所推进,创新性工作有所突破。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1、出台《江苏省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出三条“红线”控制管理的初步要求,建立全省水资源总量控制管理的基本框架体系,明晰市、县行政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指标,完成南水北调干线水量分配方案,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科学的管理手段。
2、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地下水管理等工作程序,加强行政审批的后续管理和执法监督。加强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管理,提高论证工作质量,组织开展规划和区域水资源论证工作试点。
3、强化地下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和压采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科学利用研究和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试点,出台矿坑排水、矿泉水、地热水价格政策。
4、加强水资源执法监督。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
二、加强以饮用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的水资源保护工作
1、保障饮用水安全。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和《江苏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对现有水源地按照“一地一策”的要求,制定达标建设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加快实施,争取年内完成一批水利系统负责供水的水源地达标建设。因地制宜地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成湖库调节、河道可控、地下水备用等控制手段的备用水源地。
2、开展区域尾水处置利用试点。开展尾水生态处理等生态修复的示范与技术研究,形成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为逐步实现“清水畅流、尾水有道、清污分流”的目标创造经验。
3、强化水功能区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和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登记备案制度;完善水功能区监测评价及考核方法,提出重要湖泊通量以及主要调水干线纳污总量和分年度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建立健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能力;组织开展入河(湖)污染物总量监控和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三、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健全节水法规制度体系。组织开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和节水减免所得税政策,发布全省工业和生活用水定额,加强自来水用水户的计划用水管理,完善节水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考核奖惩机制。
2、推进试点工作。完成部分国家级和省级试点验收工作,推广试点经验,以企业循环水利用工程、区域中水回用工程、生产废水“零排放”工程和园区串联用水工程等“节水四项工程”建设为重点,分类、分区域推进“八大行业”节水专项行动,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节水模式。完成2-3个重点行业的节水技术集成。
3、扩大载体覆盖面。全面完成“十一五”全省载体建设目标任务,启动节水型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分行业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节水技术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的节水参与程度。
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基金征管水平
1、建立严格的征收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落实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大征收力度,提高征收到位率。
2、建立差别水价制度。研究出台差别水资源费、废污水“零排放”企业减免污水处理费和水源热泵等价格政策,组织制定超计划用水加价管理办法。
3、建立稽查审计制度。继续开展自来水用水户和重点企业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稽查审计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开展水资源费使用稽查工作,对省重点补助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4、建立上级直接征收制度。对部分“两费”缴纳严重不到位的用水大户,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直接征收。
5、规范水资源费使用。按照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的原则要求,对省级水资源费的使用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项目申报规范、资金使用规范、监督管理规范。
五、继续做好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加快实施太湖生态清淤。加大对地方清淤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提高清淤含固率,扩大污泥资源化利用途径,确保完成年度清淤任务。
2、继续做好蓝藻打捞。在加快蓝藻打捞、后续处理能力建设的同时,积极寻求蓝藻打捞市场化运作的新途径。
3、严密防控“湖泛”生态灾害。继续组织对太湖“湖泛”易发区以及所有饮用水源地进行逐日巡查及监测,组织开展“湖泛”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提高监测预警的自动化水平。
4、抓好节水减排工程建设。对照太湖流域节水减排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第二批节水减排项目的申报、审核和验收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废污水排放,缓解水环境压力。同时,对太湖治理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湖泊治理保护的有效模式。
六、加强水务一体化和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1、进一步加强水务工作。按照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的省水利厅职责,积极推进地方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地方水务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苏州、武进等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营运管理经验,研究出台水务支持政策,推动全省水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2、强化科技支撑。继续推进县级水资源综合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水资源质量标准、河湖健康指标、尾水生态净化、地下水禁采后评估和节水技术集成等课题研究,编制全省水资源管理“十二五”规划。
3、开展县级水资源规范化建设。完成年度县级水资源规范化建设试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供水、排水、节水、水生态修复等专题培训,继续开展基层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提高队伍管理能力和水平。
4、做好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基本完成遥测站网组建及省、市、县三级平台建设,开发部分水资源管理业务系统,初步建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