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加强企业班组长培训工作的意见

颁布机构: 国家经济委员会/ 劳动人事部/ 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1986/11/12 颁布日期: 1986/11/12
颁布机构: 国家经济委员会/ 劳动人事部/ 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1986/11/12
颁布日期: 1986/11/12
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  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班组长培训工作的意见  (1986年11月12日 经职(1986)699号)   加强企业班组长培训,提高班组长素质,是企业班组长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六五”期间,一些企业对班组长进行了文化、技术和班组工作基本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加强企业管理、建设“四有”职工队伍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全国范围看,现有700多万班组长的素质,还很不适应企业“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素质”的需要,“七五”期间,应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企业班组长的培训工作。   一、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强对现职班组长(包括工会小组长和党、团组长)的培训工作   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骨干企业,要结合企业内部改革和劳动组织调整,把那些责任心强、技术熟练、作风正派、能团结人的职工选拔为班组长;并且在摸清现职班组长素质状况的基础上,根据班组建设的需要,紧紧围绕企业升级这个中心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现职班组长有计划地进行政治理论、现代化管理、民主管理、班组管理知识、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班组长既是优秀的劳动者,又是最基层的管理者,要把培养提高班组长的实际管理能力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培训形式要多样化,教学方法必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把知识的动用,作为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认真抓好。   二、结合企业班组长岗位培训试点,逐步建立班组长培训考核制度   (一)制定班组长岗位标准。班组长岗位标准是班组长任职的基本条件,也是开展培训工作的依据,应包括思想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实际工作能力等内容。   班组长岗位标准要切实符合企业的实际要求。大中型企业可根据企业生产发展需要和行业要求,自行制定;小企业由主管局根据行业、企业特点制定;少数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工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班组长岗位标准既要相对稳定,也要注意随着企业技术进步、设备更新和实现管理现代化的要求,进行相应地调整和修订,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二)依据企业班组长岗位标准和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应在行业规划指导下,由办学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编选。   (三)把培训、考核同使用结合起来。企业新任班组长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对在职的班组长也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和班组建设的需要,不断培训、提高。   企业班组长培训考评由企业工人技术业务考核组织进行。要注意思想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实际管理能力的考察,引导班组长把所学知识运用到班组建设中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四)班组长参加培训期间,其工资、奖金和生活福利待遇不变。对于经过培训、考评合格的班组长,可以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三、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通力协作,搞好班组长培训的指导服务   各级经济综合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研究和指导企业制定班组长培训规划,落实和解决培训中的实际问题,把班组长培训考核制度作为加强企业管理的一项内容,纳入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各级劳动部门,负责综合研究和指导制定班组长的岗位标准,研究有关劳动制度方面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各级职教部门,负责组织班组长培训教学计划、大纲、教材的制定和编写工作,以及培训师资、交流经验等。   各级工会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运用工会的文化宫、俱乐部、电化教育中心、技协培训中心、职工学校和干部学校等设施,承担班组长的培训任务,搞好班组长的培训工作。   加强企业班组长培训,逐步建立企业班组长岗位培训考核制度,涉及企业内部职工教育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各级领导,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结合企业的改革工作,统筹安排,认真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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