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开展2008年度本市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09/12/03 |
颁布日期: |
2009/12/03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09/12/03 |
颁布日期: |
2009/12/03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本市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区(2009)758号)
各区县经委(商务委)、规土局,各开发区:
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经委《关于开展本市产业用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沪房地资综[2007]479号)的要求,在各区县和各开发区的大力支持下,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底建设完成了上海市产业用地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并初步建立了定期更新、监测的长效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完善产业用地数据库,加强产业用地信息系统的应用,拟开展2008年度本市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范围
本次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范围包括: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各类国家级开发区(含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2、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级开发区;3、市级规划明确的产业基地、产业区(块)和城镇工业地块。
二、体系组织
本次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实行市、区县、产业区块三级工作体系:
1、市工作小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地调院及市开发区协会组成,市工作小组负责总体组织推进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开发和完善产业用地信息系统。
2、区县工作小组。由区县经委(商务委)、规土局组成,配合市工作小组协调推进所辖范围内的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审核各产业区块报送的产业用地信息。
3、产业区块工作小组。开发区、产业区(块)和产业基地工作小组由其管委会或开发公司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城镇工业地块工作小组由所在乡镇或街道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
三、工作要求
1、更新内容。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包括图形信息更新和属性信息更新。其中,图形信息更新主要包括产业用地地块的新增、四至边界的核对、修改等;属性信息更新包括地块信息和企业经济信息的更新。
2、更新方法。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采取网上更新的方法,运用产业用地信息系统,完成图形信息的新增和修改、属性信息的填报、信息更新的审核等工作。
3、更新流程。
(1)形成底图。国家级开发区和市级开发区由开发区工作小组向市工作小组提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GIS成果图、规划现状CAD图等,市工作小组在此基础上形成更新工作底图并反馈给区县工作小组和开发区工作小组。产业基地或城镇工业地块由市工作小组直接形成更新工作底图,提供给区县工作小组、产业基地或城镇工业地块工作小组。
(2)信息更新。由各产业区块工作小组进行图形信息和属性信息的更新。
(3)审核验收。各产业区块工作小组完成信息更新后报区县工作小组审核,区县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提请市工作小组验收。
四、配套措施
1、人员保障。各工作小组应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的人员,形成稳定的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和维护队伍,确保按时动态更新。
2、经费保障。各工作小组按照工作性质及工作量,每年度适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动更新工作。市相关部门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建立数据动态更新维护的长效机制。
3、技术保障。由市工作小组牵头,区县工作小组和产业区块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加强产业用地信息系统的应用开发,实现数据汇总统计、指标分析、决策支持等功能,为提高产业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促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五、进度安排
1、2009年12月25日前,各区县和产业区块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市工作小组;
2、2009年12月下旬,市工作小组对各区县和产业区块工作小组开展信息更新工作培训;
3、2009年12月-2010年1月中旬,产业区块工作小组调查收集辖区内图形信息、地块和企业属性信息的变更情况;
4、2010年2月上旬,产业区块工作小组完成录入并上报图形信息和属性信息,区县工作小组对产业区块工作小组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产业区块工作小组向市工作小组上报图形信息和属性信息汇总表;
5、2010年3月底,由市工作小组进行验收,召开工作总结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海市产业区块产业用地2008年度信息更新工作方案
附件:2、区县工作小组反馈表(略)
附件:3、产业区块工作小组反馈表(略)
附件1:
上海市产业区块产业用地2008年度信息更新工作方案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上海市开发区协会
2009 年 10 月
目 录
一、 工作背景和任务
1、工作背景
2、工作目的
3、工作任务
二、 工作实施
1、准备工作
2、工作组织
3、工作开展
4、成果上报验收
三、 工作保障
1、质量保障
2、激励保障
上海市产业区块产业用地2008年度信息更新工作方案
一、 工作背景和任务
1、 工作背景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工业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沪府办[2007]27号)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本市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全市各产业区块发展水平,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与市经济信息化委于2007年初开展了涵盖全市的产业用地调查工作,并于2008年底建设完成了上海市产业用地数据库、开发建设了上海市产业用地信息管理系统。为进一步完善产业用地数据库、加强产业用地信息系统的应用,两局委研究后开展了2008年度产业区块(含产业基地、开发区、城镇工业地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并就此建立起长期动态更新、定期质量监测的长效管理机制。
2、 工作目的
本次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的主要目的:一是及时准确掌握全市各产业区块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数据信息;二是充分利用产业用地数据信息,提高产业用地调查系统对产业区块相关工作的应用性;三是结合“两规合一”工作,将原有以开发区为主体的调查范围扩大至全市各产业区块,建立覆盖全市产业用地动态更新和定期监测长效管理机制。
3、 工作任务
本次更新调查的主要任务为:
1、更新产业区块的产业用地信息,调整调查指标。开发区产业用地调查指标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基础指标进行归并,整合形成统一完善的指标体系,便于两项工作数据共享,资源共用。
2、开展产业区块范围内的产业用地2008年信息更新调查工作,完成数据库已有信息的更新及2008年度新增信息的补充,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
3、进一步加强系统建设,做好系统工作底图更新工作,完善如批量导入图形、数据信息等系统功能,提高系统应用性、现势性、准确性。
二、 工作实施
1、 准备工作
1.1 工作底图
产业用地信息管理系统自第一阶段起一直使用的是2005年底地籍图作为调查底图,至今已有较大变化。本次更新将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提供最新三线图及工业用地图斑图,替换先前使用的工作底图,以提高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2 新增地块
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提供2008、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信息(包括图形信息与属性信息),市工作小组在更新工作开展前期将新增用地信息录入到产业用地管理系统,作为基础图形与信息,产业区块工作小组进行相应的地块与企业属性信息更新。其余新增地块(如协议出让、违法补办等)由产业区块工作小组将地块图形与信息进行更新录入。
2、 工作组织
产业用地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沿用沪房地资[2007]479号文件中关于开发区产业用地调查工作组织形式的有关要求,采取市--区(县)--产业区块三级体系。
1、市工作小组
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处室及市土地调查规划院、市开发区协会等组成。市工作小组组织和保障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的推进,组织开发和完善开发区产业用地信息系统。
2、区县工作小组
由各区(县)规土局和区(县)经委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区县工作小组配合市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推进所辖范围内的开发区、产业区块的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并负责审核开发区上报的产业用地信息。
3、产业区块工作小组
由于本次更新调查扩大了工作范围,产业区块工作小组分为以下三类:
(1) 国家公告开发区
专项调查小组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管委会、镇政府或开发公司)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
(2) 产业基地
有特定管理机构的产业基地的工作小组由此机构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无特定管理机构的参照城镇工业地块的组织结构。
(3)城镇工业地块
城镇工业地块有特定管理机构的,工作小组由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无特定管理机构的城镇工业区块由所在的街道或镇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产业区块工作小组的职责为:
(1)指导和协调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填写调查表格;
(2)负责根据实际调查结果核对、修改产业用地图形;
(3)负责初步审查、汇总上报所辖范围内的更新信息。
市、区(县)工作小组与开发区工作小组原则上与2007年更新调查组人员相同,如有人员变更,则需上报新的工作小组人员名单至市工作小组备案。产业基地和城镇工业地块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在下达更新任务后上报至市工作小组备案。
3、 工作开展
3.1 更新范围
本次更新工作是在已建立的产业用地数据库基础上,对全市104个产业区块包括产业基地、41个国家公告开发区(实际涵盖62个区片)、城镇工业地块在内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和用地使用方现状是工业、仓储企业的地块信息及土地上的企业信息进行更新。更新数据报告期为2008年,要求2010年1月前完成更新工作。具体见下图:
图1 更新范围图(略)
3.2 更新内容
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包括图形信息更新和属性信息更新。
1、图形信息更新:具体完成对新增地块的补充、对变更地块的核对、修改。
2、属性信息更新:包括地块信息和企业信息的更新。具体完成《地块信息调查表》和《企业信息调查表》(表见附件1)的填写与上报。
3.3 更新方法
3.3.1 技术路线
更新调查技术路线如下:
图2 产业区块产业用地08信息更新调查技术路线图(略)
3.3.2 更新方法
1、 图形信息更新
图形信息更新分为工作底图修改与产业用地系统修改两部分。
(1) 开发区上报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GIS成果至市工作小组,由市工作小组通过技术手段融合形成最新工作底图后将相应范围的底图打印出来,41个公告开发区外的产业基地或工业区块,由市工作小组根据2007年产业用地调查结果提供工作底图,下发至各开发区、产业区后,根据先核对后修改的步骤进行更新,流程如下图:
图3 工作底图核对修改流程图(略)
产业区块工作小组在进行工作底图的修改核对工作时,对于每一个地块,核对修改步骤如下:
1) 地块边界核对
首先,检查地块在工作底图上的形状边界是否和开发区、产业区块内的用地现状相符。如相符,则核对该地块上企业信息;如不符,应该在工作底图上对地块的边界进行修改,使其与用地现状一致,再对企业信息进行核对。
核对地块边界时,可参考工作底图中的道路、铁路、河流、一般房屋建筑外形等图形要素对地块进行定位操作。
2) 企业信息核对
地块边界核对完成后,检查在工作底图上标注的企业名称是否和现状相符。如不符,在工作底图上对该地块上的使用现状进行修改,使其与用地现状一致。
(2)修改完成工作底图后,登陆上海市产业用地信息系统,按培训手册所述步骤,依次根据修改后的工作底图更新系统中的图形信息。
2、 属性信息更新
产业区块、开发区下发《地块信息调查表》和《企业信息调查表》至企业填写后回收汇总,可直接汇总至明细表格式(表见附件2)后导入系统,亦可手动更新数据录入。手动录入按照培训手册所述步骤手动更新有变动的地块信息及所有企业信息,对无更新地块信息可由2007年数据直接导入2008年数据库。
本次调查所要求的《地块信息调查表》根据2007更新调查指标结合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整合形成涵盖评价指标与上海产业用地特点指标的调查表。《企业信息调查表》根据2007更新工作总结并参照开发区经济统计报表及第二次经济普查指标修改形成。将2007年产业用地数据库更新信息作为本次更新2008年更新工作基础数据,更新并补充数据至2008年底。最终汇总形成2008年开发区产业用地明细表。
3.3.3 工作流程
(1)召开更新调查工作动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布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时点。
(2)开发区上报土地集约利用评价GIS成果,同时进行调查培训,下发基础更新调查资料。包括:培训手册、地块/企业信息调查表、2007年更新调查成果数据明细表、平面图等。明细表将附有部分2007年基础数据库作为更新参考。
(3)更新开发区工作底图,下发工作底图至产业区块并指导工作小组进行更新工作。
(4)产业区块工作小组上报数据至上海市产业用地管理系统,区县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5)市工作小组对调查成果进行统一验收后入库。
4、 成果上报验收
根据开发区管理构架不同,数据上报可分两种形式。基本方式延用2007年度更新方式,即在产业用地管理系统中按调查表方式上报更新。考虑到个别管理机构内置统计部门,已统计形成指标汇总表,则可直接汇总成地块、企业明细表后导入系统。
数据最终由各开发区、产业区块按明细表形式由系统导出,形成纸质的明细表盖章报至市工作小组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市工作小组统一入库。
三、工作保障
1、质量保障
2008年度更新工作将严把数据质量关,对入库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对各开发区上报成果采取不同指标数值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审核,在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情况下,通过审核才最终入库。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2008年度更新通知安排更新质量检查工作。市工作小组将根据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制定开发区产业用地2008信息更新审核评定办法。
2、激励保障
1、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更新工作并通过数据审核的开发区,给予一定的数据采集保障费用。
2、对更新工作开展较好的产业区块将给与土地、产业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