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
颁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9/11/12 |
颁布日期: |
2009/11/12 |
颁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9/11/12 |
颁布日期: |
2009/11/1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建科节函[2009]14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验收管理,指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建设,我们组织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请从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http://www.mohurd.gov.cn),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