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EHS全过程管理(立项规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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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

        编写项目建议书前,企业应进行调研,也可称为初步可行性研究。调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预测并提供具有科学依据的技术论证,并基于该调研结果决定是否开发。

        进行调研后,企业应自己或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需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项目建议书的呈报可以供项目审批机关做出初步决策,即是否对项目继续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中必须对环境、安全及职业病危害展开初步的研究与分析。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一)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二)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地方发改委审批。


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以分拆项目、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核准、备案的,项目核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备案,并给予警告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法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由核准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 1‰以上 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应视情况予以拆除或者补办相关手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件,处项目总投资额 1‰以上5‰以下的罚款;已经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法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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